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柱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冶连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泽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夏柱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冶连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泽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柱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冶连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泽东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9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同意提名朱海生先生、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3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国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截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陈国欣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陈国欣先生不得再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近日,陈国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陈国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国欣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国欣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王凯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资格,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被提名为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专业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陈国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夏柱兵先生、林隆华先生、余斌先生、刘荣海先生、任顺英先生、康金伟先生、刘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方福前先生、左晓慧女士、张晓亚先生、王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朱海生先生、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在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柱兵,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徽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荣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深圳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董事、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董事长。
林隆华,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200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专业,硕士学历。曾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瑞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亚锦科技董事、南孚电池董事。
余斌,男,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2003年,历任安徽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海南分公司经理、进口二部总经理;2003-2011年,历任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总经理、海南锦泽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景成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淮南景成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人代表;2011年-2020年,历任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宣城火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安徽来购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安徽启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睿创投”)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宁波睿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孚能源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亚锦科技董事兼总经理、南孚电池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荣海,男,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电化学专业。2005年毕业于中欧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入职南孚电池,1997年6月任南孚电池销售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南孚电池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任顺英,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光大证券股份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资总监、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松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启睿创投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孚能源财务负责人;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亚锦科技董事、南孚电池董事、副总经理。
康金伟,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取得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于2021年1月获得法国蒙彼利埃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南孚电池福州营运中心主任、资本营运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等职务,现任亚锦科技董事长、南孚电池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珩,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取得中央戏剧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3月取得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10月-2008年7月,就职于鼎晖投资所属对冲基金业务部;2008年8月-2010年12月,就职于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4年10月至今,就职于鼎晖创新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方福前,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建霖家居603408)、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合肥百货大楼集体股份有限公司(000417)、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929)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左晓慧,女,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自1990年以来,一直从事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曾多次给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各地市支行等单位培训系统的会计和财务知识。自2020年开始担任安徽省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亚,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工程师。曾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航美传媒董事兼总裁、香港上市公司蒙牛乳业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香港上市公司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凯,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9年10月至今,先后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副所长、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安徽分所所长。
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海生,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担任安徽省庐江县黄屯初级中学教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法官,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规风控总监,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安徽九九华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通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银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潘婷婷,女,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6月,毕业于沈阳化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任办事员。2016年2月至今,就职于亚锦科技,任行政经理兼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29日至今担任亚锦科技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6日至今任亚锦科技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3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合计转增65,520,000股。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的总股本由145,600,000股变更为211,120,00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145,600,000元增加至211,120,000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前述事宜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9
(4)电子邮箱:ir@anfucorp.com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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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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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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