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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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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状况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23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4-025)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2024年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西山华通水泥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26)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7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强、胡文强、樊大宏、王慧玲、焦宇强、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24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新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4-02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26

关于对西山华通水泥委托贷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3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4)。

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华通”或“借款人”,公司持有其97%股权)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9000万元,期限36个月,年利率为5.225%,手续费按0.01%(人民币0.9万元)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2、现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西山华通资金周转,公司拟将上述9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18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财务公司不收取手续费。公司需要与财务公司、西山华通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3、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比80%,本公司占比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西山华通水泥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7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强、胡文强、樊大宏、王慧玲、焦宇强、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5、此项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焦煤集团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截止2024年4月19日,焦煤集团持有本公司3,252,483,8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2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448.99亿元,负债合计397.36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13.31亿元,利润总额8.74亿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398.13亿元,负债合计344.72亿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3.04亿元,利润总额2.37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对西山华通委托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予以展期,期限18个月,以保证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财务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九千万元(小写:9000万元)。

贷款利息: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45%。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展期18个月,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

担保情况:西山华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以其房屋建筑物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山华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总出资的97%。通过本次交易,可以解决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342.51亿元;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94.08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27.47%,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5.4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展期),手续费4.5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