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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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就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度,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顺醋业董事会编制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恒顺醋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前述操作失误以外,恒顺醋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恒顺醋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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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0%,大于100%,原因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报告期内,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对“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进行变更,由原来的“一次投入”变更为“分期投入”,项目名称由“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变更为“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并相应的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其中投资总额由55,230.48万元调减至21,325.41万元;对“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的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其中“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投资总额由15,334.48万元调增至16,346.15万元;“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投资总额由21,000.00万元调增至24,428.70万元;对“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进行调整,其中投资总额由35,000.00万元调增至38,953.23万元,并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拟对“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进行调整,其中投资总额由6,700.00万元调增至8,658.48万元。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同意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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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田中先生、李建国先生分别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将分别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林田中,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特级技师,高级工程师,国家高级考评员,江苏省333第五期高层次人才,镇江市169工程第六期学术技术骨干,镇江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镇江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江苏省林田中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镇江市林田中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李建国,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党校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政工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981年起历任:丹徒县粮食局荣炳粮油管理所站长,三山粮油管理所副所长,上党粮油管理所所长,丹徒县饲料厂厂长,镇江恒丹酱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山粮油管理所所长,三山油米厂厂长,江心粮油管理所所长,镇江市恒丰醋厂厂长,镇江恒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恒丰酱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丰(镇江)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恒丰香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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