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赵权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电子邮箱:zhaoquan@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新修订的法规文件,结合《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共计12项。
一、本次拟修订制度目录
■
上述《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待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正式生效。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修订、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11,974,560.25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元。
鉴于本公司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相关细则和制度。
本次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审议的制度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2,016.96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27,324.06元,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597,515.06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008,076.70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24,935.93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23,048.83元,本期核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74,986.6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641,879.43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5,406,391.93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6,579,450.33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58,224.07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317,769.12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1,476,427.05元。
二、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606,880.52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8,554,942.80元,核销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4,279,372.89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92,043,771.61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申请申请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5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4,056.03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以下统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不限于江苏银行、锦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中关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以下是本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
续表:
■
注:1、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2、上述担保事项的办理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有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单笔业务的担保主体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确定。
纳入被担保人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218238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55,327.5448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节能工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充电桩的技术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配件产品、充电桩、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生产电力电子产品;专业承包;租赁电力电子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596,987,421.55元,净资产894,950,603.44元,负债总额1,702,036,818.11元,资产负债率为65.5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6,172,251.55元,净利润-14,098,124.9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121,348,808.52元,净资产613,100,621.93元,负债总额1,508,248,186.59 元,资产负债率为71.1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0,265,538.79 元,净利润-281,493,856.79 元。
(二) 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1、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0151890M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锂电池、光伏设备、储能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174,061,692.16元,净资产422,808,733.27元,负债总额751,252,958.89元,资产负债率为63.99%。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788,618,913.72元,净利润38,996,274.88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063,906,114.47 元,净资产424,449,500.07 元,负债总额639,456,614.40元,资产负债率为60.10%。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511,201,388.85元,净利润1,629,642.67元。
2、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2月1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学城星火路8号411室(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8553639XW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5123.9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电气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26号1幢1层122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86,229,823.78元,净资产123,071,468.86元,负债总额63,158,354.92元,资产负债率为33.91%。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188,898,323.76元,净利润17,189,594.5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83,809,813.71 元,净资产128,872,865.75 元,负债总额54,936,947.96 元,资产负债率为29.89%。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130,966,898.68 元,净利润5,871,984.80 元。
3、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423室(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54671674
法定代表人:田常增
注册资本:2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所用接插件(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2,354,712.74元,净资产15,402,228.57元,负债总额26,952,484.17元,资产负债率为63.64%。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25,614,374.03元,净利润1,243,397.6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4,008,825.77 元,净资产15,003,383.28 元,负债总额19,005,442.49 元,资产负债率为55.88%。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9,436,075.20元,净利润-401,476.17 元。
4、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京津人才家园(鑫城小区)A栋1-1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D2GJ8XN
法定代表人: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电源设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池的研发及销售(限外埠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充电服务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4,563,852.58元,净资产12,752,681.72元,负债总额51,811,170.86元,资产负债率80.25%。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52,162,580.08元,净利润-6,374,687.0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9,748,346.24 元,净资产8,976,349.46 元,负债总额20,771,996.78 元,资产负债率69.83%。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14,612,297.30元,净利润-3,776,332.26 元。
5、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GD2J9K
法定代表人:葛炳东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生产(限外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79,111,812.39元,净资产82,437,656.27元,负债总额96,674,156.12元,资产负债率53.97%。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81,808,935.74元,净利润11,254,797.8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81,966,024.13 元,净资产50,213,136.42 元,负债总额131,752,887.71 元,资产负债率72.41%。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48,578,045.23元,净利润-32,224,519.85 元。
6、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4日
注册地点:农安县哈拉海镇街内镇政府办公楼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22081835009W
法定代表人:王新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光伏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不含电力安装工程);太阳能组件、灯具、光电设备、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太阳能硅材料、新能源技术应用产品;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22,800,963.73元,净资产66,954,053.32元,负债总额155,846,910.41元,资产负债率69.95%。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35,379,795.10元,净利润11,090,723.8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77,848,832.44 元,净资产81,922,164.80 元,负债总额195,926,667.64 元,资产负债率70.52%。2023年度营业务收入35,373,617.30 元,净利润15,133,098.42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4,056.03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2,706.03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55%、53.35%,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 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下转371版)
(上接3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