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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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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8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34,644,62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35)。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4年,公司计划安排投资预算总额20,915.17万元,其中股权类投资预算18,977万元,固定资产类投资预算1,938.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经营业绩、本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2023年度共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1,149.49万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年度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风险管控等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制定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40)。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4年5月20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3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编制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532.3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0,733.8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404.1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394.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1,237.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336.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具体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中钢设备在江苏银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办理了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结息42,147.82元已转至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使用募集资金107,338,814.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截至2021年6月7日,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400,186,666.67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业主对募投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的影响,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2023年度以银行票据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置换金额为31,725,557.18元。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中钢设备增资10亿元,其中用于增资款的募集资金仍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即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增资款中的募集资金划入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指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在欧冶金服平台上给供应商开具的应付账款电子债权凭证)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3)。2023年度以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置换金额为8,493,400.00元。

2023年,为配合业主高铁低镍合金矿热炉技术改造以及后续的炼钢及轧钢项目建设,确保镍铁冶炼炼钢及轧钢全流程的同步投用,业主与我司协商一致,拟将募投项目工期后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