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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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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5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2,126,992.93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39,552,256.74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60,518.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21,710.0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并兼顾南非开发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

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属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计划

(一)2024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包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

2、授权期限

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的委托理财受托方必须为已上市银行。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21号楼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关联方回避表决;议案12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照柏、姜雷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5、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 9:0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3、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79636

传真:021-61679511

联系人:章瑾

邮编:201112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已于2018年6月7日办理完毕。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2017年公司与姜照柏、姜雷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姜照柏、姜雷向鹏欣资源承诺:若宁波天弘2018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低于194,386.08万元,姜照柏、姜雷应向鹏欣资源承担补偿义务,鹏欣资源有权以1.00元价格回购姜照柏、姜雷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相应股份。

二、宁波天弘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1025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宁波天弘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737.88万元,与承诺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标的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737.88万元,未达到盈利预测水平。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银柱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支付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同时,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及资本运作等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4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伍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项目开发建设借款),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闫银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磊,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12日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资本市场相关的审计业务,2020年11月曾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主办及参与过多起IPO审计、IPO尽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发债申报审计、中央及地方大中型企业年审等审计项目,获得了较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经验以及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券商、律师、评估师、评级师等中介机构协作的经验。主要擅常IPO财务规范、内部控制审计、上市公司复杂会计处理等领域,已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注册会计师,负责过多家企业IPO审计、央企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并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度、非公开发行审计报告。曾带领团队负责山西某大型煤炭企业实施反向购买重组并借壳成功上市审计、中国经济网IPO审计、山煤国际(600546)年报审计、北方国际(000065)年报审计、金一文化(002721)年报审计、数字政通(300075)年报审计等审计业务。审计范围涵盖航空、资源、互联网、生物医药、房地产、传统制造等行业,具有完整带队经验,胜任大中型项目现场负责人。目前,已从事多年证券业务审计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管理团队的能力,熟练运用会计准则,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已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斐,201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进行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2022年2月28日,注册会计师张磊,因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内部控制、询证函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2年5月22日,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海外资产、贸易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3年2月8日,因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3年5月17日,因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部分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1月2日,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货币资金、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函证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4月11日,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张磊担任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5月22日,注册会计师薛东升,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海外资产、贸易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3年5月17日,因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部分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4月11日,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薛东升担任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月28日,注册会计师李晓斐,因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内部控制、询证函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1月2日,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货币资金、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函证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4月11日,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李晓斐担任公司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除此之外,上述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24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24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与上期金额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90 公司简称:鹏欣资源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鹏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欣(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Hillroc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鹏欣刚果(金)钴交易中心、Pengxin South Africa Min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Proprietary Limited、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鹏嘉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荣国际有限公司、Golden Haven Limited、CAPM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ty) Ltd、云南欣玺空间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鹏吉国际有限公司、CAPM TAU MINE (PTY) LTD、West Gold Plant (Pty) Ltd、鹏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鹏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8家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构架、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报告与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综合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控制有效执行。

2024年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境外子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关注境外公司财务部门在会计业务活动中对形成的会计资料及时保存、按时归档。同时,根据全球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健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31号文《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成建铃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83,431.0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49.8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鹏欣矿投100%股权,鹏欣矿投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6)23000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183,431股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1.95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38,215.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6,861,776.03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230003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8号《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姜照柏和姜雷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65,693股及支付400,000,000.00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合计 100%股权,进而间接取得 CAPM 的控制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矿业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天弘100%股权,宁波天弘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 (2018)23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334,524.00股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1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19,989.16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04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9,349,144.21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58,977,959.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5,850,562.0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5,714,305.35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15,058,709.60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汇率变动影响为100,655.0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0.00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289,636.39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470,707.0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1,149,057.02元(含利息),汇率变动影响为424,923.1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3,996.3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393,996.34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分级审批、决策后,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分别在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390)、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7980700012)、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账号8110301013800164888)、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404)、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80965000108)开设了5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8年1月,本公司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和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NRA97020014101000000)和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账号NRA18231488000007467)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8年6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鹏欣矿投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7860800101169499)。

本次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部分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301013800164888)的销户手续。

本公司与对应的孙子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7,000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及“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 2 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8,585.06 万元已经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分别在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390)、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7980700012)、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404)、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8096500010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NRA97020014101000000)和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账号NRA1823148800000746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20000037860800101169499)的销户手续。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 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00.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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