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2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徐燕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董事田大鹏同志、董事兼总经理展学峰同志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徐燕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董事田大鹏同志、董事兼总经理展学峰同志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2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永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仪征永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提供担保,2024年4月29日,公司与邮储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仪征永辉银行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市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仪征永辉因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邮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2024年4月29日,公司与邮储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仪征永辉向邮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由仪征永辉股东哈空调、郑明惠、徐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仪征永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11月15日、2023年3月28日、4月13日、2024年3月16日、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046、2023-007、2023-010、2024-006、2024-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仪征汽车工业园区天越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丁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散热器制造、销售;散热配件加工;换热设备、铝管及铝型材制造、销售;汽车散热器、散热配件、换热设备、铝管及铝型材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仪征永辉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65.00%股权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仪征永辉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246.01万元;负债总额29,041.50万元;净资产5,204.51万元;营业收入49,117.66万元;净利润860.60万元,资产负债率84.80%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金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担保、其他债务、财务变化等情况,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6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6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无逾期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00%股权,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2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桑艳萍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9日
至2024年5月20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5:00至2024年5月2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5:00至2024年5月2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一84644521 传真:0451一84644521
联系人:张丽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