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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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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4、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洋新材

名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568586N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11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3,267.3649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哲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李哲龙先生持股26.41%,朴艺峰女士持股3.81%,李明健持先生持股9.79%,李顺玉女士持股1.04%,李哲龙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2、昆山天洋

名称: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84794735

成立时间:2004年01月09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中节路366号

注册资本:17,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洪涛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3、南通天洋

名称: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1MP58Y84

成立时间:2016年7月5日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一期纬三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新材料及技术的研发;共聚酯热熔胶、共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双酚A聚酯热熔胶、EVA热熔胶、热熔复合墙布、四氢呋喃的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纺织品、橡胶制品、室内装潢材料(油漆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4、海安天洋

名称: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7DHW589T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3日

住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86号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5、昆山天洋光伏

名称: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7DTH0L8J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1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季广南路255号

注册资本:33,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6、南通天洋光伏

名称: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CYEQJ5E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2日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临港工业区一期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一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7、德法瑞

名称: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PXPXW1C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9日

住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安纺织科技园雄石路88号

注册资本:24,728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内饰面料、窗帘布、复合布、服装面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100 %。

8、上海惠平

名称: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40K69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5幢202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健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陶瓷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饮品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德法瑞持股100%。

9、信泰永合

名称: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7FJPCQ4K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天山路29号内1号楼101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洋新材持股85.71%,林志秀持股6.34%;贺国新持股4.64%;张利文持股2.89%;白纯勇持股0.42%。

10、烟台信友

名称: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5917521X8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5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中路12-2号

注册资本:1,8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文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绝缘材料、无溶剂树脂胶粘剂,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电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信泰永合持股100%。

11、施科特

名称: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78118507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千灯镇季广南路东侧、玉溪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经营范围:MOCVD相关设备、技术、产品,半导体外延以及芯片的制造及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电设备、热能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发光二及管光电器材制造、加工、研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旨在支持其公司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具备控制地位,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资金投资入股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伤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计划,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六、2023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76.1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180,737.56万元的19.24%,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47,765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7,924,528.3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084,905.66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94,339.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注1: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10,216.15元系于2022年1月21日购买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理财产品,理财本金 35,000,000.00元已于 2022年1月25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0,216.15元于2023年2月20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192,168.79元系于2022年1月27日购买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048期P款理财产品,理财本金 35,000,000.00元已于 2022年4月8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92,168.79 元于2023年2月20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宁波银行杨浦支行70150122000266922、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84776227账户系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账户。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305201880000728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12194826081080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069079013006556455账户系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3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611,489.95 元(含税)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611,489.95 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49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2022 年 5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70150122000266922 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 元。

2023年4月19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 元。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年10月15日,公司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70150122000266922 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 元。

2023年10月25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 元。

3)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 1784776227 中的 8,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6 日,公司宁波银行 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的 32,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2023年10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年10月31日,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70150122000266922 中的 15,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29日,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70150122000266922 中的 1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 1784776227 中的 25,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2023 年 5 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310069079013006556455 中的 1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 121948260810808 中的 2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的募集资金户310069079013006556455中的 2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 年 8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的募集资金户121948260810808中的 3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的募集资金户121948260810808中的 2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3月1日,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0,000,000.00 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本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3,526,755.72 元,产生3,390,965.93 元的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包括上年转回投资收益202,384.94 ,详见一、(二)注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天洋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洋 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466号),并通过取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琦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朝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新民、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琦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施朝禺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新民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签字会计师金琦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施朝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新材料”)拟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江苏德法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纺织”)提供染整加工服务,系正常经营所需,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所约定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洋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江苏德法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系2024年1月成立,2023年度无关联交易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德法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德法瑞纺织成立于2024年01月24日,现持有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21MADAQ8L4XW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陈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海安市城东镇西港中路19号3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德法瑞纺织股权结构为枫竑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50万元,持股65%,德法瑞新材料出资350万元,持股35%。

(二)关联关系说明

德法瑞纺织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新材料与枫竑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成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德法瑞纺织系公司的关联方,德法瑞新材料与德法瑞纺织的上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德法瑞纺织向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性业务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印染加工业务为月度结算,公司及子公司与德法瑞纺织产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存在应收账款风险。关联人德法瑞纺织,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新材料拟于2024年度向关联公司德法瑞纺织提供加工业务,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并签订订单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每位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拟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高海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上述申请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高海松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保障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独立董事王晓雪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黄俊先生(召集人)、李哲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及“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及“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延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下转423版)

(上接4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