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注: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追溯调整上年同期相关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联营企业云康集团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影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薛哲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为结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薛哲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为结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俊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安基因”)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哲强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生物”)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中山生物拟向中国银行中山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同意上述申请,并授权中山生物法定代表人代表其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授信及贷款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4)。
本预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安基因”)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5名监事,实到5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琬瑜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3)。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24)。
该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实施邀请招标,根据评审结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标,拟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0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18.56万元。2022年度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151.98万元;2022年度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贞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燕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公司规模和行业特点、业务性质和分布情况、审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审计周期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0万元,较上期下降24.13%,审计费用变化超过20%的原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在邀请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报价确定;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期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致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一楼讲学厅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 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权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斌、证券事务代表 曾宇婷
(2)联系电话:020-3229 0420 传真:020-3229 0231
(3)联系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0”,投票简称为“达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