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裁定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裁定结果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兴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传票【(2023)渝0112民初29921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复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昭公司”)诉捷兴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4年1月9日本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2024年3月5日第二次开庭,一审尚未判决,截至2024年4月2日,双方已分别向法院提交和解申请。
2024年4月21日,捷兴公司收到复昭公司通知,复昭公司已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4月26日,捷兴公司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0112民初29921号之二】,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复昭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上海复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二、备查文件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0112民初29921号之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