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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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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泰尧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丹丹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中华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创新高科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郑广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薛泰尧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8、9、1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尔康、孙 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广会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孝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