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53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431,008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430,027,650股变更为428,596,64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27,650元变更为428,596,642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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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条款的系统性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系统性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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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程修订的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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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将和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并披露。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3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
公司及子公司非生产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出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的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
● 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将根据与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工作进度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公司及子公司非生产性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非生产性资产,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公司拟出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的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名下拟出售的非生产性资产,位于上海市青浦区久业路338号,其中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05,553.1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产权面积为85,538.50平方米,产权届满期限为2061年10月。
2、全资子公司名下拟出售的非生产性资产,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东路188号,其中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5,684.4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产权建筑面积为16,777.64平方米,产权届满期限为2060年9月。
三、标的资产出售及授权相关情况
1、出售价格授权:
(1)上海市青浦区久业路338号资产,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或者不低于出售前3个月内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评估价。
(2)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东路188号资产,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或者不低于出售前3个月内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评估价。
2、出售手续授权
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出售事宜,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寻源、中介委托、商务谈判、交易文件的签署,产权转移等事项。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尚无最终确定的交易方,能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待实际成交后方可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盘活公司非生产性资产,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3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天际高科”)
投资金额: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砂浆、家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版块,所处行业政策面近期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的拟定经营范围并非为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短期内不会在公司营收、利润等方面贡献价值。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尚需当地工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构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核准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技术及市场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与新时代同频共振,服务美好生活”的使命,以及坚守长期主义,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夯实企业基业长青之路的发展理念,公司确定了深耕主业,做大做强“大建涂”业务板块;拓展延伸,发力“工业漆”业务板块;拥抱趋势,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结合近年来以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新材料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态势,管理层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活跃、技术密集、前景广阔,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据此,公司拟以“天际高科”为运营平台,依托公司在产品研发和技术积累方面的能力基础,整合优势研发资源,积极探索前沿技术,从人形机器人骨骼材料、皮肤材料、关节零部件等为代表的前沿新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起步,加快培育公司第二主业,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助力公司成为时代的企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金钟
4、注册资本: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址待定)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制造、投资、技术服务等。
以上信息最终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做强做大主业的基础上,本次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蓝图和数字化转型方向,有利于助推公司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实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砂浆、家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版块,所处行业政策面近期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的拟定经营范围并非为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短期内不会在公司营收、利润等方面贡献价值。
(2)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尚需当地工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构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核准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技术及市场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3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项目及融资规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2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1,039.1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05,348.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5,690.99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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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同口径同比上升0.07%,其中功能型建筑涂料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68.64%。
二、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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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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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2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9,486.4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7,349.6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2,136.79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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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同口径同比下降42.97%,其中功能型建筑涂料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9.90%。
二、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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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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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2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75,637.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430,027,650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527,700股,即以429,499,95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68,497.8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1,134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19年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775%。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将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1,269,8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31,008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首次授予回购注销的价格为6.41元/股,预留授予回购注销的价格为7.34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公司及子公司非生产性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非生产性资产,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公司拟出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的两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标的资产出售及授权情况如下:
1、出售价格授权:
(1)上海市青浦区久业路338号资产,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或者不低于出售前3个月内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评估价。
(2)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东路188号资产,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或者不低于出售前3个月内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评估价。
2、出售手续授权
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出售事宜,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寻源、中介委托、商务谈判、交易文件的签署,产权转移等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公司及子公司非生产性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新时代同频共振,服务美好生活”的使命,以及坚守长期主义,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夯实企业基业长青之路的发展理念,公司确定了深耕主业,做大做强“大建涂”业务板块;拓展延伸,发力“工业漆”业务板块;拥抱趋势,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结合近年来以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新材料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态势,董事会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活跃、技术密集、前景广阔,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据此,公司拟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为运营平台,依托公司在产品研发和技术积累方面的能力基础,整合优势研发资源,积极探索前沿技术,从人形机器人骨骼材料、皮肤材料、关节零部件等为代表的前沿新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起步,加快培育公司第二主业,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助力公司成为时代的企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亚士天际高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英丽)》《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笑侠)》《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光)》《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源)》。
(二十五)听取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六)听取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述(一)(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下转4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