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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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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762,308,823.47元。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603,000股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60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9,095,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进、刘安省、范博、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到达公司所在地淮北市的邮戳日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 9:00一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刘文倩

电话:0561-6898000

传真:0561-6897951

邮编:235199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4,553.5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08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82.7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6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805.03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62.7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871.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3,500.00万元。

(四)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2019年5月9日召开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135.30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2,642.22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418.23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图亮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全体回避《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图亮、徐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58人,其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全体回避《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位委员在审议本人薪酬或津贴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进、徐钦祥、范博、黄绍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同时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3,6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17,209.95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17,209.95元。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17,209.95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17,209.95元。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53,686股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在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3,686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公司张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4、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后,该部分股票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8、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4月27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3,6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具体如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5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253,686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58人,其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皖新传媒(601801)、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强,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口子窖(603589)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齐利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晶方科技(603005)、金种子酒(600199)、常润股份(60320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强、项目质量复核人齐利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下转543版)

(上接5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