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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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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5,200股,应分配股数为610,463,8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406,682.51元(含税)。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氟制冷剂、氟发泡剂、氟化氢,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HFCs制冷剂为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的第三代主流制冷剂,主要用于空调、冰箱、汽车等设备制冷系统。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HFCs生产量和消费量将在2020-2022年平均值的基础上,于2024年冻结,自2029年开始削减。企业为了能在基线年获得更多HFCs配额,通过布局、扩张HFCs产能以及增加市场投放量等方式,提升自身配额竞争能力,同时也对HFCs供给侧市场带来较大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24,487.0万台,同比增长13.5%;家用电冰箱产量9,632.3万台,同比增长14.5%;家用冷柜产量2,596.5万台,同比增长16.7%;我国汽车产量3,011.3万辆,同比增长9.3%。2023年为正式实施配额管理前的过渡年,随着配额竞争结束和下游需求改善,HFCs产品价格回归理性,产品盈利能力得到修复。

HCFCs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于2013年正式实施HCFCs的生产和消费冻结,并对HCFCs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自2015年开始实施削减,至2025年削减基线值的67.5%,至2023年削减基线值的97.5%,并于2040年以后完全淘汰。HCFC-22为第二代主流制冷剂,主要用于工商业、家庭空调系统及冰箱等设备制冷系统,由于主要增量市场被第三代HFCs制冷剂所替代,HCFCs制冷剂目前主要面向配套制冷设备的售后维修等存量市场,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原料用途方面,HCFC-22作为PTFE的原料,应用于石油化工管道防腐、线缆绝缘阻燃材料、防粘层、医用耗材、建筑材料等领域;HCFC-142b作为PVDF的原料,应用于建筑涂料、光伏背板膜、锂电材料粘结剂、化工管道防腐、线缆护套、水处理膜等领域。2023年度,HCFC-22产品价格相对稳定;HCFC-142b作为PVDF的原料,随着各企业新增PVDF及配套原料产能释放,HCFC-142b产品价格与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HCFC-141b主要用作生产聚氨酯硬泡的发泡剂,下游市场包括建筑板材、房屋墙面保温防水喷涂泡沫、管道保温材料、家用电器(冰箱冰柜、消毒柜等)隔热层、冷藏集装箱、热水器等领域。2018年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2023年9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随着与HCFC-141b相关禁令的实施,HCFC-141b在市场上的使用范围持续变窄。

工业上常用硫酸和萤石粉作为原材料反应生产无水氟化氢,而无水氟化氢是HFCs、HCFC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同时也是氟化盐、氟精细化学品、氟聚合物等氟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无水氟化氢的水溶液为氢氟酸,主要用于金属、集成电路、显示屏、光伏等行业的清洗与蚀刻。近年来,受下游HFCs制冷剂产能扩充及新能源、电子、医药等行业需求影响,国内氟化氢产能持续扩充;2019年8月工信部废止《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氟化氢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为行业产能扩充放宽了限制;以副产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氢技术的产业化,也助推行业产能的快速增加。氟化氢价格受到上游原材料萤石的价格和下游制冷剂等氟化工产业产品需求的双重影响。2023年度,氟化氢市场产能充足,叠加下游制冷剂市场对氟化氢的需求量下降的影响,产品价格与同期相比下降。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氟碳化学品和无机氟产品等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氟碳化学品主要包括氟制冷剂和氟发泡剂,其中氟制冷剂主要包括HFCs制冷剂和HCFCs制冷剂,主要用于家庭和工商业空调系统以及冰箱、汽车等设备制冷系统;氟发泡剂主要是HCFC-141b,主要用于聚氨酯硬泡的生产。公司无机氟产品主要包括无水氟化氢、氢氟酸等,主要用于氟化工行业的基础原材料或玻璃蚀刻、金属清洗及表面处理等。

公司核心业务及主要产品如下:

(1)氟制冷剂

①HFCs(氢氟烃)制冷剂

公司HFCs制冷剂主要包括HFC-134a、HFC-125、HFC-32、HFC-143a等单质制冷剂以及R410A、R404A、R407C、R507等混配制冷剂。该类制冷剂完全不破坏臭氧层,是目前主流的制冷剂品种。其中,HFC-134a主要用作汽车空调系统的制冷剂,HFC-125、HFC-32、HFC-143a主要用于生产混合制冷剂,包括R410A(HFC-125/HFC-32混合物)、R404A(HFC-125/HFC-143a/HFC-134a混合物)、R407C(HFC-125/HFC-32/HFC-134a混合物)等,其中R410A、R407C主要用作家用及工商空调制冷剂,R404A主要用作工商低温制冷剂。公司目前拥有HFC-134a产能6.5万吨、HFC-125产能5.2万吨、HFC-32产能4万吨、HFC-143a产能1万吨,并以此为基础混配R410A、R404A、R407C、R507等混合制冷剂。HFCs制冷剂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产品。

②HCFCs(含氢氯氟烃)制冷剂

公司HCFCs制冷剂主要为HCFC-22,主要用作工商业、家庭空调系统及冰箱等设备制冷系统的制冷剂,也可用作生产聚四氟乙烯(PTFE)等含氟高分子化合物的原料;公司HCFCs制冷剂还包括HCFC-142b,也可用作生产聚偏氟乙烯(PVDF)的原料。HCFC-22和HCFC-142b属于ODS物质,我国已于2013年开始冻结其生产量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配额削减,其作为原料用途的生产量不受配额限制。公司现有HCFC-22产能1.44万吨(其中2023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0.9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5.25%)、HCFC-142b产能0.42万吨(其中2023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0.17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18.24%)。

(2)氟发泡剂

公司氟发泡剂产品为HCFC-141b,用作生产聚氨酯硬泡的发泡剂,主要应用于保温板材、保温管材、墙面保温喷涂材料等领域,也可以用于替代CFC-113作清洗剂,或作为生产聚偏氟乙烯(PVDF)等含氟高分子化合物和HFC-143a制冷剂的原料。HCFC-141b为ODS物质,我国已于2013年开始冻结其生产量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配额削减,其作为原料用途的生产量不受配额限制。公司现有HCFC-141b产能3.56万吨(其中2023年度用于发泡剂的生产配额1.4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68.92%)。

(3)无机氟产品

公司无机氟产品主要为无水氟化氢(AHF)和氢氟酸(BHF)。无水氟化氢是氟制冷剂、氟聚合物、氟精细化学品、氟盐等所必需的氟来源,是氟化工行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材料。氢氟酸为无水氟化氢的水溶液,具有强腐蚀性,能迅速腐蚀玻璃等含硅材料,主要用于金属清理及表面处理以及集成电路工业中芯片、液晶显示器(TFT-LCD)行业中玻璃基板及太阳能电池行业中硅片表面的清洗与蚀刻。公司现有无水氟化氢产能22.10万吨,主要作为配套原料用于公司氟制冷剂和氟发泡剂的生产,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对外销售。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为连续性生产,采取“产供销结合,适时调控产销量”的生产模式,即综合考虑原材料供应、产品市场销售及公司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生产中心每年组织编制《年度目标分解(业务计划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销售预测、产品销售合同,考虑库存情况,于每月底制定下月的销售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生产中心,生产中心结合车间的生产能力,依据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做好后发至相关单位作为采购、生产等的依据。每周公司生产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召开产供销协调会议,适时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制定周生产安排。

(2)销售模式

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体系,由营销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产销平衡、市场统筹等销售综合管理,营销中心下设综合部、市场部、国内贸易部、国际贸易部。公司子公司三美销售负责三美股份、江苏三美、东莹化工所生产产品的销售;重庆信辰负责国内西部市场的开发建设;上海氟络负责东南亚市场的出口贸易及国内“三美牌”汽车制冷剂的品牌建设与销售;三美制冷负责“三美牌”家用空调制冷剂市场的品牌建设与销售;广东氟润负责广东省市场的市场开发建设。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广泛的客户群体,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由采购中心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通过对多个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状况、产品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评定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名录》。采购中心根据《月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申请单》,并按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格供方。采购中心根据市场信息进行比价采购,与供应商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内容包括采购金额、数量和供货日期,其中采购价格采取协商及招投标的方式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货物经质检部门验收后入库。

3、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已形成无水氟化氢与氟制冷剂、氟发泡剂自主配套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成为行业内主要的供应商。公司现有HFC-134a产能6.5万吨、HFC-125产能5.2万吨、HFC-32产能4万吨、HFC-143a产能1万吨,拥有AHF产能22.10万吨,HFCs制冷剂和AHF产能位居行业前列;此外,公司现有HCFC-22产能1.44万吨、HCFC-142b产能0.42万吨、HCFC-141b产能3.56万吨,其中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的2023年度HCFCs生产配额情况,公司HCFC-22、HCFC-142b、HCFC-141b作为制冷剂或发泡剂用途的生产配额分别为0.95万吨、0.17万吨、1.4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比例分别为5.25%、18.24%、68.92%。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公司先后参与了工业无水氟化氢、工业氢氟酸、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等7个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为上述7个现行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378.82万元,同比减少3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64.48万元,同比减少42.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81.30万元,同比减少23.05%;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9,248.57万元,同比增长3.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三美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三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三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三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3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相关治理制度。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同时,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占林喜、吴韶明应对议案6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11:30、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证券部。

(2)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下转554版)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