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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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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行业发展政策,紧抓发展机遇,一方面通过横向兼并收购,提升民爆器材的产能,完善民爆器材在生产和销售上的区域分布,增强公司在民爆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延长产业链,完善业务布局,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主要产品与服务情况如下:

(1)民用爆破器材

民爆器材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爆产品主要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工业雷管,其主要性能和用途如下:

(2)硝酸铵及复合肥

公司生产的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公司生产的硝酸铵部分为公司的工业炸药和硝基复合肥生产提供配套,部分外销。公司现有硝酸铵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

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

(3)合成氨

公司生产的合成氨是化工行业的源头,可广泛应用于氨水、双氧水、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硝酸铵等产品的生产。

(4)工程爆破服务

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

(5)建筑石料

公司目前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同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可以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的生产。

(6)纳米碳酸钙

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为硅酮胶、汽车胶和光伏胶专用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以及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公司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371,650股。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票登记结果文件,公司已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8,556,8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发行费用11,976,98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由其负责实施“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由其负责实施“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371,650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通过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和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分别由其负责实施“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两个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为23,500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均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

三、本次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上述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经查询,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金额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委托银行向控股子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委托贷款,具体金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资金主要用途

凌河化工投资“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东宝矿业投资“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委托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四)委托贷款利率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

(五)结息方式

具体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六)其他

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其他少数股东不会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

五、委托贷款的风险分析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向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 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本次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募集资金后,将存放于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分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将及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凯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罗时华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87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72.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9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10%。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46,357.25万元,较上年末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7,138.7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54%。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2024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20,000万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40,000万元(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下转566版)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2023年末减少15,932.55万元,降幅45.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使用应收票据支付款项增加以及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2023年末减少4,950.66万元,降幅34.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使用应收票据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2023年末增加2,858.81万元,增幅59.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待抵扣及预缴税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2023年末减少8,549.00万元,降幅39.3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16.60万元,增幅163.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5,111.49万元,增幅3,139.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单位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29.40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上年同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4)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92.78万元,降幅100.5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取得资产处置收益较少、上年同期取得房屋征收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6.76万元,增幅55.7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内控制度检查处罚收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605.40万元,增幅6,666.0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补偿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单位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原股东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371,650股。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票登记结果文件,公司已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8,556,8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发行费用11,976,98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