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通信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前瞻布局高通量卫星和5G融合通信,以福建为中心,辐射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打造融合卫星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应急通信及海洋经济运营为一体的通信网。公司依托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显示主板研发制造能力,打造以高度定制化屏显终端为“容器”,搭载海量应用加自由定制智慧云屏系统的达华数字屏,并凭借“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实力以及掌握的各种前沿数字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终端+系统应用产品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以下简称“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租赁设备、销售产品、出租厂房、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0,280.85万元,公司2023年度发生同类交易11,104.54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C75PX78B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智慧路8号1号楼16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雷欢骅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1%股权,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汉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兼总裁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星汉智能董事,星汉智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星汉智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49MJT33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8号研发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李师源
6、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07-12
8、营业期限:2016-07-12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区块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董事兼总裁曾忠诚先生分别为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董事、董事长兼法人、经理,海峡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海峡区块链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3、注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111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32527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05-13
8、营业期限:2014-05-13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通过昊盛科技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昊盛科技通过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昊盛(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恒美光电42.28%股份,陈融圣先生同时为昊盛科技董事长,为恒美光电实际控制人。2023年6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李馨菲女士持有福建昊盛 39.01%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福建昊盛在完成非公发股份后持有上市公司23.08%的股份,福建昊盛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馨菲女士在福建昊盛任职高管(经理),李馨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馨菲女士通过昊盛科技、丹阳诺延天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合计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具体详见上述恒美光电股权结构图。综上所述,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恒美光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6、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2023年6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李馨菲女士持有福建昊盛 39.01%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福建昊盛在完成非公发股份后持有上市公司23.08%的股份,福建昊盛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馨菲女士在福建昊盛任职高管(经理),李馨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馨菲女士为合肥新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
14、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新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方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50100MJB648703G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黄巷4号郭柏荫故居
4、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文物局
5、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11-25
9、业务范围:资助、组织专家学者团队挖掘、研究三坊七巷等区域的历史、人文、建筑、非遗等,形成研究成果。资助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会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其他慈善类捐助。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副总裁林海峰先生为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法人、理事长,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为公司关联法人
14、履约能力分析: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签署关联交易的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星汉智能、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合肥新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等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按项目签订具体协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鉴于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陈融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融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5%。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担保(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
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后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后,福建昊盛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融圣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代采购设备,租赁关联方设备等,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1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关联方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及李馨菲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关联方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及李馨菲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下转570版)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