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下降 98.37%,减少13,052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所影响;
2.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31.60%,减少25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合同负债金额较期初下降,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影响;
3.长期借款比年初增长79.66%,增加7,65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借入大额长期借款所影响;
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31.05%,减少48,11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受合并范围变动所影响;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8.03%,增加2,166万元,主要是本期汇率波动,公司汇兑损失增加所影响;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4.61%,减少678万元,主要是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收益所影响;
7.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03.13%,减少3,347万元,主要是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对未收回款项计提减值所影响;
8.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97.72%,减少222万,主要是本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影响;
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23.76%,减少14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影响;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0.65%,减少293万,主要是上期公司发生的无需支付的款项所影响;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7.08%,减少664万元,主要是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影响;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80.74%,减少8,65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前期供应商货款所影响;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8.08%,增加2,972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影响;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7.11%,增加35,90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借入大额长期借款以及受限资产解限所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邱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路淑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路淑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智能手机、LED照明、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具体业务产品如下:
(1)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及线束、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通讯连接器等;
(2)汽车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车联网、安全和告警传感器、汽车电子等。
(二)行业发展状况
(1)连接器行业发展状况
得益于全球信息化建设日益成熟、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逐年攀升,以及消费电子、计算机等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市场对于连接器产品的需求逐步提升,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根据Bishop & Associates的数据,2016至2023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由542亿美元增长至819亿美元,期间CAGR为6.07%。但受制于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2023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同比出现小幅下滑。
从中国市场来看,随着国内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内需潜力得到释放,制造业规模持续扩张。与此同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对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等领域产品性能、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连接器作为前述领域相关产品必不可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正逐步向小型化、智能化、高速化、高可靠性等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连接器行业整体迎来量价齐升的趋势。根据Bishop & Associates的数据,2023年中国连接器行业市场规模为250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的30.51%。由于下游行业增长承压,2023年连接器行业整体市场规模同比呈现轻微下滑,但预测未来连接器行业规模有望伴随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回暖而得到提升。
(2)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全球市场方面,由于全球气候问题、环境污染日益严峻,“碳中和”逐渐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政策目标,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控制碳排放的重要举措,已成为各国政策扶持的重点方向。加之各大主流汽车厂商持续加深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以及消费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不断提升,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根据EV Tank和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0年的331.1万辆增长至2023年的1,465.3万辆,期间CAGR高达64.18%。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预计将延续增势,EV Tank预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830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700万辆。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挥着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压舱石”作用。近年来,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消费补贴政策的出台,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供需两旺,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水平和生产制造能力不断发展,促使其价格下探,刺激消费者购买需求,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步入快车道。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保持高增长态势,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31.6%,同比上年度上升6个百分点。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球比重超60%,已成为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EV Tank预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180万辆。
(三)2023年度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1)家电与消费电子业务领域
2023年度,家电与消费类电子业务作为公司的业务基石,尽管面临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大宗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消费信心不足等挑战,仍然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家电业务聚焦头部客户,抓住新型智能家电市场和汽车小线束市场机遇,积极布局海外家电市场,实现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的有效拓展,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消费类电子业务在市场需求下滑的不利条件下实现逆势上扬,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持续增长,其中核心项目CPU Socket业务更是实现营收的大幅上升,毛利率稳步提高,同时加大新产品预研力度,加大自动化和数字化投入,导入先进检测技术和仿真软件,提升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制造能力和品质体系稳定性,报告期内完成了多项新产品测试和客户认证,将陆续进入量产阶段,发展潜力强劲。
(2)汽车电气系统业务领域
继柳州双飞出表之后,公司进一步梳理汽车电气系统业务,聚焦业务方向,在围绕大众捷达等国内汽车客户推进整车线束业务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电池包线束、发动机线束、高速传输线、CCS总成线等主要产品,维护稳固和拓展深化与宁德时代、潍柴动力等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加快新产品技术突破,聚焦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参股公司科世得润将继续坚持服务好一汽大众、沃尔沃、北京奔驰等战略核心客户,围绕客户战略进行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在中高端汽车客户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3)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
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新能源汽车业务部分国内客户项目推进受到影响,部分在研项目未达预期,前期研发投入费用化处理,主要受此因素影响,使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经营业绩再度承压,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但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业务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仍取得了不错进展,在市场拓展方面持续突破,先后获得某国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及一汽集团旗下子公司等国内外业务定点项目,后续将按照客户需求做好产能规划和布局,满足新项目的量产需求;宜宾工厂正式投产,重庆和宜宾双基地战略的成功部署,有力地提升了公司内部资源整合与协同效率;构建了全球化供应链组织架构,强化了在全球范围内高效获取关键芯片及灵活执行定制件本地化采购的能力,同时在物料国产化替代方面持续发力,确保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强平台化产品技术的迭代开发,覆盖了400/800V标准化兼容设计,专注于大功率、高压化、集成化产品的组合研发,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在市场拓展、研发创新、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持续努力将为未来的经营业绩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214,013,345.31元,变更后218,145,096.96元,影响数4,131,751.6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0.00元,变更后4,131,751.65元,影响数4,131,751.65元;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288,606,553.86元,变更后289,118,672.29元,影响数512,118.43元;未分配利润2022年度变更前-338,328,404.98元,变更后-337,816,286.55元,影响数512,118.43元。
3、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号),针对决定书中所指出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问题,公司在2024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中回复,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报的同时进行调整,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文件。
在落实整改计划期间,公司依据监管要求,通过梳理资金流水、分析账务处理等方式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持续梳理及核查。经查证,2020年度至2021年度,受外部环境、行业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阶段性困难,未能按期向上市公司支付货款,致使公司现金流趋紧。为支持客户生产发展,从而间接保证上市公司运营资金水平、生产经营正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前述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
根据监管要求和《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如果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经公司充分评估分析该等应收款项收回的整体情况认为,公司的销售业务真实,但公司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交易目的和商业实质,因此公司需依此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更正,同时追溯调整2022年度、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
4、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金额如下
应付账款更正前后的累计影响数3,267,939.15元,资本公积更正前后的累计影响额434,276,587.76元,未分配利润更正前后的累计影响额-437,544,526.9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更正前后的累计影响数-3,267,939.15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陈骏德、虞熙春、梁赤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260,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内保外贷、内存外贷、信用证开立、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及(或)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具体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1)公司(包括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1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4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40,000万元,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北京银行深圳分行15,000万元及其他机构等。
(2)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75,000万元;
(3)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5,000万元;
(4)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14,000万元;
(5)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9,000万元;
(6)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游仙支行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1,200万元;
(7)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
(8)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
(9)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
(10)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
(11)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5,000万元;
(12)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13,500万元;
(13)安徽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1,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电线、电缆制造”,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将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定的原则积极履行回购义务,分期支付回购款项,并向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提供必要的增信担保措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以其持有的房产为公司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评估价值约1.46亿元),抵押财产的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人合肥得润已经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4月1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邱扬
5.注册资本:60,449.0017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203260
7.主要经营范围为: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汽车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SMT贴片加工,焊接加工。
8.公司与担保方的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合肥得润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抵押财产价值:评估价值约1.46亿元,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为准。
3.担保期限:2024年2月4日至2027年10月14日止。
4.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相应投资收益、违约金、资金占用费、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合理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62,6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6%。
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合肥得润与港荣集团签署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本次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该变更不影响前期的会计处理,仅影响报表列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该变更不影响前期的会计处理,仅影响报表披露内容。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2023年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邱扬先生、总裁刘标先生、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财务总监路淑银女士。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2: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邮箱002055@deren.com,也可点击网址链接http://ir.p5w.net/zj/或者扫以下二维码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以及追溯调整,涉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针对决定书中所指出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问题,公司在2024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中回复,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报的同时进行调整,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文件。
在落实整改计划期间,公司依据监管要求,通过梳理资金流水、分析账务处理等方式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持续梳理及核查。经查证,2020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部分客户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阶段性困难,未能按期向上市公司支付货款,致使公司现金流趋紧。为支持客户生产发展,从而间接保证上市公司运营资金水平、生产经营正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前述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
根据监管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如果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经公司充分评估分析该等应收款项收回的整体情况认为,公司的销售业务真实,但公司将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交易目的和商业实质,因此公司需依此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更正,同时因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影响以后年度各期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因此对2022年度、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由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将对2020年度、2021年度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对2022年度、2023年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因2020年度涉及更正金额较大,将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发生盈亏性质的改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变为亏损;2021年度不涉及盈亏性质改变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1.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6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