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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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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案件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536.13万元,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序号1公司之子公司为原告,涉及金额552.55万元;序号2至3公司之子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2,674.36万元。

3、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309.22万元。

二、其他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涉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大多处于未开庭审理、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状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前述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袁静女士、荣志坚先生、龚燕南女士、董作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前述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同意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袁静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研究所,上海君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3股,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于2023年9月26日作为公司董事长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事项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荣志坚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96年2月在南京金城集团任高级工程师;1996年2月至1999年4月在南京金城三国机械电子有限公司任生产技术总担当;1999年4月至2003年4月在苏州新和机械有限公司任品质工程部经理;2003年4月至2007年12月在苏州金莱克清洁器具有限公司任精密机械厂厂长;2008年1月至2015年4月在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龚燕南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6月至2006年4月任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6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春兴精工公司项目经理及业务总监,自2011年9月起任春兴精工公司汽车事业部业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燕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4、董作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担任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主管、集团财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历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作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于2023年9月26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事项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5、阮晓鸿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在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在昆山京昆油田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芜湖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0月在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为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晓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6、张山根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铸造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华宏奥迪卡压铸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奥机电有限公司、常州云港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苏州金韵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执行会长;兼任ISO/TC306铸造机械中国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金属热成形分会(SAC/TC186-SC2)副主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专家、苏州市粉尘防爆专家委员会专家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山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山根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张山根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阮晓鸿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阮晓鸿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山根 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下转6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