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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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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6版)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9”,投票简称为“润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独立董事黄维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向公司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26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518.6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95元。截至2018年2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2,171.90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75.849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5,596.0579万元。

截止2018年2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实际节余资金合计3,796.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799.87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度实施完毕,本报告后文不再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进行列示说明。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953号文《关于核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0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其中,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076,846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1,807,127张,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16,027张。截至2020年12月1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8,200.00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发行登记及公证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22.3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0]100Z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象云谷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开设十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用于募投项目,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3月26日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2日,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支出人民币15,000.0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打造云计算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算力服务能力,拟变更2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至“润建股份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为客户提供P级的算力节点服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尚未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事项,募集资金尚未从资金专户中转出,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附表1: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大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核实各项资产、各类资产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方及其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开展;内控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控流程、采购管理、内审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事项开展。审计期间,大华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审计独立性、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前后报表主要调整事项、科目波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