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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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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5版)

证券代码:600158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公告编号:2024-1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朝林广场B座2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24年2月3日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一一下午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玥

电话:(010)85160816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朝林广场B座23层

邮编:100020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4-1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立业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 2024-13)。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告》(编号:临 2024-12)。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4-1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

鉴于公司(含子公司)2023年度在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和贷款逐步到期,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拓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以与专业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1年。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应根据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审议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