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2.50亿元,资产减值损失137.72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产业重大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公司获得基建产业重大项目如下: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基建业务经营

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3月,公司基建业务新增项目情况如下:

(一)业务分部

(二)地区分部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0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房地产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20.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73.9%;完成竣工备案面积83.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57.3%。

二、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7.7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41.6%;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32.34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4%。

三、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

四、房地产出租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出租物业面积为352.40万平方米,出租率为84.5%;酒店客房数为11,273间,入住率为48.4%。2024年1-3月,公司出租物业取得租金收入34,996.29万元,酒店取得经营收入36,570.04万元。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能满足项目日常经营所需,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现金流归正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会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构成财务资助事项。

为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拟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本公告所指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以及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

2、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资助对象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3、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被资助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为了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同时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56,018,590.0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9,397,839.66元,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09,756,233.66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贷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和账龄分析,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3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2.50亿元,资产减值损失137.72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50亿元,主要为坏账损失10.71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8.97亿元,其他应收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计提坏账损失5.66亿元,应收票据冲回坏账损失3.91亿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7.72亿元,主要因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资产价格下跌,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7.30亿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2.25亿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29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50.20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3人),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2.50亿元,资产减值损失137.72亿元。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56,018,590.08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79,397,839.66元,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09,756,233.66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绿地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绿地控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为主动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下调20%发放。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考核,突出结果导向。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4-01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担保金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增不超过800亿元的担保额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包括:

1、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亿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担保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制定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40.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6.6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633.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3.38%。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上接63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