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以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①、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③、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12、会议还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②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③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次议案10、14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联系电话:0579-89270888
邮政编码:321300
联系人:杨海峰、楼渊明
电子邮箱:zqb@zoty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0”,投票简称为“众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董事吕斌先生委托董事楼敏先生参会并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泽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工作情况作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27,331,772.08元,未分配利润为-22,037,341,403.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784,430.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849,630.29元。
鉴于公司在2023年度为亏损状态,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对该预案没有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个别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核销。
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492,363,188.36元,核销资产、转销金额为32,108,701.34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公司整体优势,为下属子公司创造良好的运营条件,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拟预计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给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长久保持与各银行间已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4年度内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在分子公司之间调剂并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且具有证券业从业资 格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2-11项议案及《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并且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低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合理持股比例。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9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服务过众多上市公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其为公司提供了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用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3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40位。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2023年9月,事务所联合南京市商务局、鼓楼区人民政府和 PKF 国际共同主办的2023“数聚金陵 智领未来”南京市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发展推介会。PKF国际全球合伙人,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代表共200余人参会,现场进行了重大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达732亿元。会上PKF 国际设立 China Desk 全球服务机构,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为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作站负责人授牌。未来,事务所将继续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市场变化,利用自身全球网络优势,以“国际视野,本土经验”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服务。
(8)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9)中兴财光华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10)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小刚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柴云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洪磊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财光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不超过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不超过6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重大变化,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整体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诚信状况良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格、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其在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该事项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兴财光华在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
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生效日期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7,331,772.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037,341,403.67元,未弥补亏损为5,802,367,160.94元,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为5,042,547,739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3年,公司汽车整车复工复产后,整车业务仍处于恢复阶段,再加上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汽车整车产销量不大,销售收入总额较低。同时,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等,因此公司2023年度整体业绩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结合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和众泰汽车当前实际情况,众泰汽车将以“产品电动化、资源聚焦化、需求市场化、管理一体化、品牌增值化”为理念,即以外部市场产品需求和内部需求市场化的结合为导向,以电动化产品为主体,聚焦外部差异化市场、聚焦内部资源,推进集团一体化管理为基础,提升新、旧品牌价值为目标,全面推进企业的复兴。
2024年,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企业和产品发展战略规划
1.1企业发展规划
2024年,制定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包括战略方向目标、经营规划、产品规划、投资项目规划和业务规划等。
根据发展规划分解为年度经营计划,各职能板块分解落实业务规划,建立过程监督机制和年度考核机制推出规划的落实。
1.2产品发展规划
基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公司的产品规划,制定2024年开始未来五年的产品规划。
2、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众泰汽车的新品开发要基于自身资源,挖掘既往沉淀,以众泰已经研发的产品为基础,结合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新优化产品开发方案。遵循“速度快”、“投入低”、“风险小”的原则,力争一年半左右逐步推出新产品。
2024年全面推进多款新产品开发工作,计划启动2款以上全新产品和2款以上改款产品的研发工作。新能源和传统燃油车型同时推进,新能源主打国内市场,燃油车面向国际市场,构建产品投放的梯队格局,支撑企业的持续发展。
3、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由于一直未能全面恢复企业的生产经营,集团的组织架构和人力配置目前仍以最精简化为主。2024年,达成全年的经营目标需要集团全面结合当前汽车“四化”趋势及行业标杆企业,有针对性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强化规划、研发、市场、供应链、融资等部门的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方面,除增加整车生产操作工人外,重点在产品研发核心骨干、国内国际市场开发、制造和质量管理、供应链整合采购等方面大力引进高端、能够创造价值的核心人员。同时对集团内部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对不能创造价值的人员进行妥善调整安排。
4、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重新构建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和渠道网络,2024年将增设驻外大区、销售运营、渠道市场等多个部门,组建新的销售团队。渠道方面,下沉市场开发新的网络渠道,恢复运营部分原有优质经销商,开发组建四个大区的实体销售网络。线上营销方面,多渠道多平台加大推广数字化营销,全面搭建电商、投放垂媒等平台,通过APP、公众号、网红视频媒体等各类网络平台构建全方位数字营销模式。
国际市场将重点深耕2023年度已开发的多个海外国家市场,力争形成稳定的有一定销售量级的合作关系。优化市场开发模式,不完全依靠代理商,投入人力物力资源主动“走出去”,开拓并掌握国际市场。
5、重点推进融资工作
企业各项业务的开展,资金是首要前提,2024年融资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已完成融资计划的编制,根据短期、中期和长期融资计划的时间表开展专项推进工作。
6、供应链优化
2024年,借助年度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和多个新产品启动开发的契机,全面解决、优化现有供应商体系存在的价格高、账期短、信心不足、抱怨多等问题,对现有供应链进行全面优化,重点通过重新导入、二供开发、阶梯价格谈判等措施实现供应商的“提质降价”。同时适时研判启动重点零部件的整合或自制工作,全面缩小当前众泰汽车与行业标杆整车企业在供应链系统存在的巨大差距。
7、品牌推广
依托以产品为核心驱动,聚焦“新内容、新渠道、新受众”引领,构建技术+服务品牌的“一核三新两翼”战略,重点围绕产品打造“国民科技伙伴”、“为老百姓造车”的品牌标签,推进品牌和产品的推广,加强公关传播,全面扭转、提高品牌的美誉度,形成品牌效应和品牌核心价值。
8、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运作,保证公司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公司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规范授权管理;不断加强风险管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9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给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长久保持与各银行间已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4年度内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在分子公司之间调剂并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银行保函和贸易融资等。
上述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一、拟担保情况概述
1、为有效利用公司整体优势,为下属子公司创造良好的运营条件,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拟预计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2、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介绍
名称: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53017464X
成立日期:2003年 08月01日
营业期限:2003年08月01日至9999年09月09日止
经营范围:轻型客车制造、销售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装饰材料(不含竹木材料、危险化学品)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木竹材料、危险化学品)加工、销售;汽车,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设计、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100%,永康众泰持股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制造”)100%,故本公司间接持股众泰制造100%,众泰制造为本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3)众泰制造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4)众泰制造是失信被执行人,但对交易无影响。
2、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介绍
名称: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文硕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32852209D
成立日期:2001年 11月0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汽车及发动机和零部件;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经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永康众泰100%,永康众泰持股众泰制造100%,众泰制造持股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汽车”)100%,故本公司间接持股江南汽车100%,江南汽车为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3)江南汽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4)江南汽车是失信被执行人, 但对交易无影响。
3、合肥亿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介绍
名称:合肥亿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与汤口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徐忠浪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784927815P
成立日期:2006年 02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和拖拉机配件、夹具、检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销售(除轿车);经营进出品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浙江深康汽车车身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康车身”)100%,深康车身持股合肥亿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亿恒”)100%,故本公司间接持股合肥亿恒100%,合肥亿恒为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3)合肥亿恒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4)合肥亿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贷款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是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发展、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无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6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