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9版)

3.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6.2023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1.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相关业务、财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报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2024年第1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5.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安徽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35,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地点: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鸿江路13号,法定代表人:霍柱东,注册资本:100,096.3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82.02%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精密组件产品、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和镜头组件、软性排线、插头、电源线组件、精密模具(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市场推广;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鹤山得润的资产总额为310,474.79万元,负债总额为66,059.95万元,净资产为244,414.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2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7,935.46万元,利润总额20,809.69万元,实现净利润18,096.8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鹤山得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A5车间,法定代表人:邱扬,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83.14%的股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电镜头产品、光电产品、发光二极管支架、LED灯具、透镜组件、汽车零部件产品、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精密电子连接器、光连接器、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光电技术支持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得润光学的资产总额为55,348.04万元,负债总额为37,315.27万元,净资产为18,032.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6,375.34万元,利润总额506.83万元,实现净利润624.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得润光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耘路19号,法定代表人:陈如鸿,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连接器、电线电缆、线束、精密组件、温度补偿电加热器、温控传感器、磁控开关、发热电缆等各类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装置、汽车配套件及配套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电气系统实验检测;汽车电气系统设计开发。(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肥得润的资产总额114,846.46万元,负债总额81,948.44万元,净资产32,898.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3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766.48万元,利润总额-1,261.35万元,实现净利润-723.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肥得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新河路南、太湖路西侧,法定代表人:陈如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子连接器、光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精密模具及精密组件;国内贸易(国家禁止、专营、专控或需取得许可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得润的资产总额为65,536.40万元,负债总额为43,333.07万元,净资产为22,203.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8,891.32万元,利润总额2,513.23万元,实现净利润2,286.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青岛得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地点:绵阳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510室,法定代表人:邱建民,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连接器、电源线、线束、精密组件、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绵阳虹润的资产总额为4,343.68万元,负债总额为1,145.91万元,净资产为3,197.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3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94.71万元,利润总额1,390.26万元,实现净利润1,348.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绵阳虹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7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得润电子工业园A栋1、2层,法定代表人:霍柱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器件、电子线束、电子零配件、普通口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得润精密的资产总额为6,518.95万元,负债总额为4,539.17元,净资产为1,979.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63.69万元,利润总额286.94万元,实现净利润237.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得润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1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33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B2,法定代表人:罗鸣,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及连接线、消磁线及电源线、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电子元器件、精密模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柏拉蒂的资产总额为30,340.18万元,负债总额为28,523.08万元,净资产为1,817.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0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484.98万元,利润总额-75.14万元,实现净利润-61.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柏拉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5日,注册地点: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鸿江路13号之2B2-5楼,法定代表人:罗鸣,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连接器及连接线、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模具;提供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鹤山柏拉蒂的资产总额为39,679.26万元,负债总额为35,004.49万元,净资产为4,674.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2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7,518.43万元,利润总额-2,911.20万元,实现净利润-2,481.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鹤山柏拉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注册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50号小区厂房,法定代表人:柳彬盛,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各式电路板(含柔性线路板、硬性线路板等)、数字高频头等精密电子金属制品、电子配件(电源电缆、电源线、电线组件、电子组合部件等)、LED显示板、仪用接插件及其配套的塑胶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州升华的资产总额为13,811.76万元,负债总额为7,582.83万元,净资产为6,228.92万元,资产负债率54.9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2.47万元,利润总额101.56万元,实现净利润211.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惠州升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地点:香港,注册资本:68,000万港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贸易、物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得润香港公司资产总额为119,142.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5,469.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3,673.0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6.5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657.67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24.6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9.09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得润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4日,注册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聚金大道13号得润电子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如鸿,注册资本:3,865万美元,公司控股子公司Meta System S.p.A.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经营UPS(不间断电源)、汽车电子零配件、家用警报系统设备、逆变器、触摸屏、线路板、LED节能照明系统;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美达的资产总额为131,096.75万元,负债总额为104,044.85万元,净资产为27,051.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9,944.61万元,利润总额5,481.56万元,实现净利润3,386.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庆美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安徽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7日,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耘路19号,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子线缆组件、电子线束制造研发及销售,连接器零件制造研发及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达润的资产总额为13,74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4,249.45万元,净资产为-501.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6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570.07万元,利润总额752.78万元,实现净利润560.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安徽达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或)子公司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及(或)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尚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能够解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的做大做强。

2.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得润光学、鹤山得润、重庆美达、重庆瑞润其他股东均为财务性投资,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未进行同比例担保;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35,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62,648万元,连同本次续保与新增担保等值人民币敞口135,700万元,公司对外累计担保等值人民币敞口额度142,1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4.35%。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78,440,151.0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78,440,151.0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04,490,01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剔除处置子公司柳州双飞股权导致其出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中有升,尤其是连接器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亏损幅度有所收窄,但因新能源汽车业务部分国内客户项目推进受到影响,部分在研项目未达预期,前期研发投入费用化处理;部分参股公司业务拓展不及预期,亏损加剧,使得公司对相应参股公司的投资亏损加大;受产品更新换代影响,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仍出现一定幅度亏损,业绩的持续改善将是公司2024年度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执行和深化总部战略部署,紧抓机遇,聚焦主营业务,加强核心业务领域的资源投入及产品创新;强化全球化业务布局,为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完善智能制造体系,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保障产品品质。同时,公司将持续夯实内控机制,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并在管理中深化ESG治理理念,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及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构建富有活力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源动力。公司将致力于落实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坚定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持续深入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合理调整资源配置,依托公司平台优势,在政策环境支持下持续发力重点业务项目,发挥各业务板块的联动作用,加强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紧跟所处行业技术发展态势,优化业务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巩固和拓展更多优质客户,强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对资产进行梳理,积极盘活资产,加大对低效资产的处置变现;寻求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和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和稳健发展。

(二)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技术创新及自主研发。公司将持续深化和拓展核心业务的技术应用,聚焦优势,提速增效,扩大产品和技术平台的竞争优势;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研发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保障新业务项目的稳定落地,并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做好下一代产品的预研储备工作。

公司作为连接器行业内领先的制造商,将继续致力于开拓连接器产品的新应用领域,积极布局下一代高速传输连接器的研发和生产,拓展产品在服务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产品应用,以满足客户对高端精密及新兴连接器的产品需求。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业务在欧洲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将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在确保稳定供货的同时,积极布局高功率、高集成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拓展新的市场渠道,争取与更多国内外新能源车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将继续优化采购管理,降低因供应链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提高原材料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及经营质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三)提升全球化业务布局,为持续发展增添新引擎。公司将紧跟国际市场脉动,围绕主营业务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家电等领域的海外市场拓展工作。通过市场调研、优化供应链、加大研发及国际合作,以海外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精细化市场运营。同时,抓住海外供应链重塑契机,充分发挥制造强项,拓展增量市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模化发展。

(四)推进智能制造战略,赋能公司产业发展。公司将继续深化创新发展理念,以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为指引,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战略,通过在集团内推广SAP系统,升级优化MES系统,实现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环节的可视化管理和数据化监控,优化生产过程、强化质量控制,并更好地辅助管理层进行决策,推进智慧工厂的建设,助力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赋能产业发展。

(五)精细管理与ESG融合,提升市场信誉与品牌形象。公司积极践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在日常运营中严格执行财务和内控制度,加强集团化管理,深挖内部潜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及规范治理体系,确保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健性。在管理中积极融入ESG理念,致力于实现环境、社会和治理的协调发展。ESG管理理念的融入,促使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全面提升,帮助企业赢得外部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公众的广泛信任,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完善人才机制,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公司实现长远发展的动力源泉。公司高度重视员工队伍建设,构建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机制,并持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政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热情,打造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性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团队。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关键岗位人才的引进力度,壮大人才队伍,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逐步完善员工培训制度,为员工设计定制化培养方案,以提升员工专业化能力;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将构建以高目标、严要求、强激励为基础的绩效管理体系,旨在激励员工的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审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及《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因2020年度涉及更正金额较大,将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发生盈亏性质的改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变为亏损,因此需对更正后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由于年报审计期间审计任务繁重,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无法本次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366号得润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等。

3.上表中《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366号得润大厦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366号得润大厦

电话:0755-89492166,电子邮件:002055@deren.com

联系人:王海 贺莲花

4.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5;投票简称为:得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5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内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内容,以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0,439,026.2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00.00元;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1,439,026.27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655,150.86元);“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其中的107,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675,928.8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552,246,586.7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675,928.82元差异为503,570,657.88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36,429,342.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8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人民币2,978.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4,0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其中的10,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为24,037.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7.0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24,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22,373.33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反应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判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共计1,203.09万元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373.33万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22,373.33万元;本次核销资产1,203.09万元,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柳州双飞出表转出金额及核销金额。

3.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均按照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会计政策计提。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提取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公司本期存货转销金额以及柳州双飞出表转出金额。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受客户项目断点等因素影响,公司持有的相关存货出现减值。公司期末依据存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测算计提了减值准备。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48%的股权、宜宾得康电子有限公司47.26%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并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值的方法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算,经测算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48%的股权、宜宾得康电子有限公司47.26%的股权在2023年度不存在新的减值迹象。关于商誉减值,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司收购资产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的方法值对确定的经营性资产形成的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经测算Meta System S.p.A.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形成的资产组在2023年度不存在新的减值迹象。

公司已聘请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关于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的减值准备,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客户预计的未来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均存在减值现象,2023年度公司对此部分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并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79,337.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5,360,813.4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78,440,151.06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274,706,189.12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4)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5)现金分配金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财政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鉴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也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78,440,151.06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4,706,189.12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持续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盈利能力,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其他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电线、电缆制造”,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调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