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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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至2024年5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闵诗沁
电话:021-33848801
邮箱:invest@ljz.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5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3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812,931,4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融资方案》
1、同意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拟不超过76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及股东贷款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计入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银行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委托理财事宜,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临2024-020)。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取薪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中的2024年度公司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4-02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而进、蔡嵘、王韫、黎作强、刘广安5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忠、孙加锋、何万篷、黄峰(以姓氏笔划为序)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同意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名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亿元。本次增资后,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8亿元增至人民币26.528亿元。
本项议案涉及对外投资,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制定或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2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而进,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上海市机电管理局基建设备处科员;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
蔡嵘,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主任助理、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韫,女,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政治部组织宣传科副科长、主任助理;浦东新区团委团务工作部副部长、基层工作部副部长;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指导处副处长、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六灶镇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监察室主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浦东新区团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黎作强,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历任:咸宁地区建设银行人事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建设银行宣传处、建设报社编辑、记者;国泰君安证券湖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监事会办公室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高级客户经理、董事;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广安,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忠,男,1969年5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研究员职称。历任: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副社长,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青旅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行政副院长。现任: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宽创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加锋,男,1968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上海市自贸区法律顾问,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市普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何万篷,男,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上海前知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前滩数据信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前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赛世(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峰,男,1970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综合处副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现任: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兼任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外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行中心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7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3,441,682.63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812,931,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8 %。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8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资金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以及有效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对象
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条件和风险防控措施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2)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
在每笔财务资助前,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根据资金情况,分笔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或运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
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并根据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按出资比例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调用资金。
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应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如任一方未按照要求及时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贷款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项目公司有权选择以股东方持有其股权份额的分红款予以抵扣,亦有权处置股东方持有其份额的股权。
公司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安排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属于《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安排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利于项目公司业务开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已披露本次财务资助安排的风险防控措施。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安排无异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人民币21.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1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约为1,71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74.21亿元(单位为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84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审计收费总额为5.2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钱进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包括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从事地产行业企业审计包括上海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里置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钱进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钱进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64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2万元(此审计费用的审计范围同2023年度,如遇审计范围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4-026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国际大厦裙房二楼多功能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下转6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