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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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被担保方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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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4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农业”)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股份”)及双胞胎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畜牧”)申请借款,任一时点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用于满足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需求。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同时,为支持公司饲料业务快速复产,公司关联方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小贷”)拟为公司饲料经销商等提供借款,根据双胞胎小贷的要求,需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双胞胎小贷将公司饲料经销商等的借款直接支付至公司账户用于饲料经销商购买饲料等业务需求。因而形成公司与关联方双胞胎小贷的资金往来。与双胞胎小贷发生的资金受托支付额度预计不超过10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双胞胎农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双胞胎小贷为与双胞胎农业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于关联董事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华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双胞胎农业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一:
1、企业名称: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710192X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
5、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
6、法人代表:鲍洪星
7、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生猪屠宰,食品销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牲畜销售,畜禽收购,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智能农业管理,畜牧机械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鲍洪星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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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近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381,846.70 万元,负债总额 1,244,310.12万元,净资产1,137,536.58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87,086.26 万元,净利润147,495.68 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双胞胎农业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3、经公司查询,双胞胎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人二:
1、公司名称:双胞胎畜牧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LB3Q3C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
5、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
6、法定代表人:华磊
7、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种畜禽养殖、销售;生猪养殖、销售;农业技术开发;饲料、饲料原料、猪场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兽用药品、肉类、有机肥的销售;猪场的设计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鲍洪星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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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731,155.01万元,负债总额1,428,384.41万元,净资产302,770.60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04,073.29万元,净利润-198,966.61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双胞胎农业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3、经查询,双胞胎畜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人三:
1、企业名称: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36XLD40B
4、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大街399号赣江新区管委会大楼316室
5、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大街399号赣江新区管委会大楼316室
6、法人代表:陈衍明
7、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小额贷款业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买卖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开展权益类投资等投资类业务;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贷款转让等融资类业务;企业财务顾问、不承担贷款风险的委托贷款、代理销售等表外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但不包括转贴现),开展资产证券化等信贷类业务;发行债券等融资类业务;办理商业承兑、贷款管理等表外业务和经省政府金融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鲍洪星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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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7,791.95万元,负债总额181.94万元,净资产为57,610.01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44.18万元,净利润为1,135.91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双胞胎农业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3、经公司查询,双胞胎小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借款业务
本项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双胞胎股份临时性借款,任一时点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用于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需求,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逐步借支。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金受托支付
公司饲料经销商等向双胞胎小贷申请借款用于业务经营,交易主体为公司饲料经销商等及双胞胎小贷。公司与饲料经销商等签订《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公司仅作为指定的资金受托方,未涉及交易定价。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双胞胎股份及双胞胎畜牧申请临时性借款,借款余额任一时点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用于短期内、临时性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等需求。
2、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循环使用。
3、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逾期而由于借款人原因不能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出借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3)借款人发现有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出借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4、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借款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交易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双胞胎农业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申请临时性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受托支付业务为公司饲料经销商等向双胞胎小贷申请借款,并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将借款直接支付至公司账户用于饲料经销商购买饲料等业务需求。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核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作为第三方受托支付平台。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均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能够帮助公司归还贷款,盘活资金流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向双胞胎股份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2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2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11日,管丁才在执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1年11月30日,惠增强在执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0年(2014年一2023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5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办公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搬迁至“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办公大楼6楼”。本次仅变更办公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公司更新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办公大楼6楼
联系电话:0791-86280667
电子邮箱:zqb@zhengbang.com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5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5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
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及报废处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1,552.24万元,核销账款143.77万元,报废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损失37,905.38万元,详情如下(本次计提和冲减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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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账款坏账准备其他转出-594,240.93万元,主要为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公司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以及应收原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与其账面价值差额抵减投资收益后,合计扣减利润24.64亿元。
(2)核销账款
报告期内,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94.78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48.99万元。
(3)报废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生产母猪死亡、同时部分资产停工闲置,导致资产陈旧、损毁严重并且不具备使用价值;部分使用权资产与租赁方沟通提前退租,相应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同时下账,以上资产均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公司2023年度报废处置资产账面损失共计37,905.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 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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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4,272.42万元,本期计提增加4,048.55万元,本期转回或核销713.11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影响减少11.21万元,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7,596.64万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 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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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4,492.29万元,本期计提增加 103,897.82万元,本期转回或核销4,305.99万元,其他转出-594,252.14万元,2023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728,336.26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公司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应收信托平台公司往来余额59.64亿元,同时公司作为担保义务人代为履行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债权9.11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往来款68.75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 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 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 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28,349.18万元,本期计提增加41,222.43万元,本期转销34,278.45万元,其他转出998.33万元,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34,294.83万元。
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公司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328,486.76万元,本期计提增加 62,383.44万元,本期处置1,200.71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影响191,315.46万元,2023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198,354.03万元。
(二)本次核销的资产
报告期内,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94.78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48.99万元。
(三)本次报废的资产
报告期内,部分生产母猪死亡、同时部分资产停工闲置,导致资产陈旧、损毁严重并且不具备使用价值;部分使用权资产与租赁方沟通提前退租,相应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同时下账,以上资产均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公司2023年度报废处置资产账面损失共计37,905.38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605.87万元,影响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103,605.87万元;本期计提账款坏账准备及核销账款影响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103,071.04万元;本期处置及报废的资产影响公司2023度利润总额37,905.38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3度利润总额244,582.29万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业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25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账款及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52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AyN2Tct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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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鲍洪星先生,总经理熊志华先生,独立董事曹小秋先生,财务总监王永红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昆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AyN2Tct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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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46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生猪、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饲料、动保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生猪及饲料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为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拟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玉米、豆粕、生猪等品种。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生猪、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或生猪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和生猪价格目的,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现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行情研判、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团队。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
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设立了专门的行情研判、期货操作及风险控制团队,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2、成立期货期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策同意后方能实施套期保值交易操作。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料的商品期货品种。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5、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进行生猪、饲料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交易品种为国内主要期货期权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九、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4一037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7号《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6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截止2020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含税)19,78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8,660,377.38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1,58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339,622.62元。
截止2020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3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456,748,412.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8,841,861.00元,业经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6157号”鉴证报告确认,2020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于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943,809.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942,287.0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20,455.00元。2020年7月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归还121,5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76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2年4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12,436.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1,123,895,237.54元已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因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详见”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有人民币490,414.06元未转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02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908,81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6元。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506,595.17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7,479,2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493,404.83元。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8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86,927,328.12元。其中: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0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53,335,505.00元,2021年6月份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1]001776号”鉴证报告确认;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53,335,505.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23,983,013.12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08,810.00元。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3,0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2年4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延期归还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249,366.0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2,472,920,046.83元已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因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详见”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有人民币20,859,380.27元未转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前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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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3月27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专项账户802010001421026649已被注销,账户余额490,414.06元全部补流转出。
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年繁育70万头仔猪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账户号码:802010001421026869)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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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专项账户791900039310111、791909326610506、791909326310902、791909326310106、791909326610202、791909333210801及791909482710901;上海浦发银行南昌分行专项账户64010078801900001586及64010078801700001587;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专项账户20000046851700039135459均已被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利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账户号码791909326510802)、恭城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账户号码20000046850600039134619)、喀喇沁旗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 ,账户号码791909326210203)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1.6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万元归还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亿元尚未归还;将3,000万元归还至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亿元尚未归还。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361,802.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2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41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 2021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 亿元、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3亿元、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4.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1.6 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万元归还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亿元尚未归还,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9.75%;将3,000万元归还至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 亿元尚未归还,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32.63%。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前述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上述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5条的规定。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2 年10 月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6 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2021 年4 月7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 亿元、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3 亿元、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4.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2 年4 月1 日,公司已将1.6 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 万元归还至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 亿元尚未归还;将3,000 万元归还至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 亿元尚未归还。2022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延期归还前述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的规定。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经查明,正邦科技公司未披露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或强制划扣事项:2021年至2022年期间,因各类合同纠纷诉讼等,正邦科技公司及其13家子公司的15个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22.60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正邦科技公司相关子公司3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等存在被法院强制划扣款项的情形,累计划扣金额为539.61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3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89号),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至2022年期间,因各类合同纠纷诉讼等,*ST正邦及其13家子公司的15个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22.60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ST正邦相关子公司3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等存在被法院强制划扣款项的情形,累计划扣金额为539.61万元。*ST正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3条的规定。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下转6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