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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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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7版)

公司董事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4-028)。

二十三、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公告》(2024-029)。

二十四、通过了《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通过了《关于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将适时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监管要求披露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担保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计划为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提供担保73.39亿元,其中: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48.08亿元,子公司计划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24.75亿元,子公司计划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0.56亿元。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为公司的子公司及参股企业。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中国核建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4-01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新增子公司中核华辰对其子公司中核(慈溪)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1.8亿元。

一、调整后的担保计划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

2024 年度,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48.08 亿元。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明细表

单位:亿元

2、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担保计划

2024年度,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安排担保计划24.75亿元。

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担保计划明细表

单位:亿元

3、子公司对参股企业担保计划

2024年度,因参股企业业务发展需要,拟安排担保计划0.56亿元。

子公司对参股企业担保计划明细表

单位:亿元

2024年度担保计划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日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计划额度仅为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将 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符合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具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投保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间:12 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回购第三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84,766股。

根据上述议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6,784,76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18,241,125元减少至人民币3,011,456,35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 9:30-11:30;14:00-17:00)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方式:021-31858860,dong_sh@cnecc.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需修订注册资本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500 号中核科创园 A1 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29日、2024 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 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 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5月17日)。

(二)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 2024年5月17日(工作日) 9:30- 17: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500 号中核科创园 A1 办公楼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500 号中核科创园 A1 办公楼

邮编:201702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1-31858860 邮箱:dong_sh@cnecc.com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股息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公司结合内外部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特点、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经营模式,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4,875,391.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18,871,244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8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2,641,798.23 元,相当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73%。

2.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股息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828,529.7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2,641,798.23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1.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盈利水平较低。为防范经营和资金风险,需留存一定的收益,确保在手项目和新承接项目按期履约。

2.保持核心竞争力。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核电建造领域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抓住国家核电稳步推进带来的新机遇,在提前筹备资源,开展数智化布局,挖掘新质生产力等方面,需储备更多的现金,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

3.提升能力需要。为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需留存一定收益继续用于设计、投融资、创新研究院等平台建设,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不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正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

4.通过了《关于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通过了《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核财务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实,符合公司实际,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8.通过了《关于2023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通过了《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通过了《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2.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3.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认为,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14.听取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

15.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认为,公司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业绩考核的条件要求,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16.通过了《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7.通过了《关于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8.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9.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21.09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19.13亿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及质保金等形成的合同资产,结合账龄及项目风险等因素,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62亿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存货等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34亿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1.09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1.09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公司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35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2019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96,2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2,996.25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6,25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7,490,625.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2,988,759,375.00元。此外,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1,778,625.00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370,000.00元、律师费用470,000.00元、信用评级费用1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838,625.00元,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6,980,7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083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经公司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96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2年公司向包括母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十二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71,639,46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75元/股,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2,508,566,395.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779,982.38元(含税)后,实际到账资金为2,499,786,413.12元。此外,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3,258,781.07元(含税),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1,780,000.00元、律师费用400,000.00元、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078,781.07元,上述服务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扣税后为11,392,822.59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7,173,572.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前缴足,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62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山路支行)于2019年5月10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9年5月14日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予以公告。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因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投资,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销户前的结余募集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虹桥支行(账号:09112901040003133)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委托贷款利息后会转出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本金。

注2: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账号:11050190360000001098)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因涉诉事项被法院司法划扣合计41,606,156.54元,截止2023年8月14日上述司法划扣款项及其孳生利息、剩余账户资金已全部归还至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虹桥支行(账号:09112901040003133),已整改完毕。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27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期募投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部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部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未见异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的投入。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2023年度运营收费金额-2023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注3:上表中4个募投项目的运营期限分别为17年、17年、9年和10年,运营周期较长,由于客户结算回款周期延长的影响,导致本年度收款目标未达预期,后续公司将加强款项的催收力度。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的投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方面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满足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下转7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