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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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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7版)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多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在 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从事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九)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十一)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1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7日(星期一)至05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重点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1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芸霞;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洪兵;独立董事:牟伟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31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7日(星期一)至05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9-88316008

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门一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

至2024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芸霞、许济洋、许旭征、张龙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一27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0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发展预测,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5万元,关联董事2人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212.34万元。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35.21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8,857,117.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9,903,355.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7,620,293.21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716,938.0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3188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该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具体的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涉及项目:

合并利润表涉及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涉及项目:

母公司利润表涉及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邦华尔”)、常州市亚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新能源”)、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赛科”)、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道博”)、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进出口”)、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作物”)、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囤农化”)、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佳麦”)、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邦能源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6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担保无逾期

●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24年4 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总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单位

1、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邦股份总资产232,587.68万元,净资产135,509.69万元,营业收入59,892.60万元,净利润-20,740.42万元。

2、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毒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邦进出口总资产16,574.12万元,净资产6,406.32万元,营业收入34,555.93万元,净利润-166.0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进出口100%的股权。

3、常州市亚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六号楼辅房三楼A16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新能源100%的股权。

4、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方军强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连云港赛科总资产12,356.18万元,净资产6,410.65万元,营业收入4,009.77万元,净利润-87.7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连云港赛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5、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幸福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无机酸制造(该生产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总资产9,574.10万元,净资产5,060.70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尚未投产),净利润-4,620.9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51%的亚邦制酸持有甘肃亚邦能源科技100%的股权。

(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单位

1、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陆斌

经营范围:染料、染料中间体、助剂及副产品的生产(按许可文件所列项目经营);原辅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邦华尔总资产90,934.75万元,净资产23,419.21万元,营业收入54,555.54万元,净利润-9,956.6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华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华尔100%的股权。

2、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韦荣大

经营范围:三嗪酮、嗪草酮、苯嗪草酮、草铵膦、噻苯隆、氟噻草胺、双甲脒、2-氯-5-氯甲基吡啶、啶虫脒、丁醚脲、嘧菌酯、烯酰吗啉、苯醚甲环唑、精胺、4-甲基-2-肼基苯并噻唑、三环唑生产;植物保护;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机械、农机具研发;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蔬菜、花卉林木、农作物种植;农机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恒隆作物总资产21,028.40万元,净资产-67,001.92万元,营业收入2,917.51万元,净利润-18,309.50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恒隆作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恒隆作物70.6%的股权。

3、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韦荣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金囤农化总资产3,953.74万元,净资产-16,464.36万元,营业收入1.60万元,净利润-2,965.32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金囤农化100%的股权。

4、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溶剂红111(透明红GS)、溶剂红52(透明红H5B)、溶剂红149(荧光红HFG)、溶剂红146(透明红FB)、溶剂红135(透明红EG)、溶剂红168(透明红KLB)、溶剂红169(透明红2Y)、溶剂红179(透明红E2G)、溶剂红207(透明红CHA)、溶剂黄33(柠檬黄4G)、溶剂黄157(柠檬黄HGN)、溶剂黄114(透明黄3G)、溶剂黄176(透明黄3GL)、溶剂橙60(透明橙3G)、溶剂橙107(透明橙R)、溶剂蓝63(透明蓝GN)、溶剂蓝35(透明蓝2N)、溶剂蓝36(透明蓝AP)、溶剂蓝59(油溶蓝N)、溶剂蓝78(透明蓝GP)、溶剂蓝97(透明蓝RR)、溶剂蓝104(透明蓝2B)、溶剂蓝122(透明蓝R)、分散蓝359(油溶蓝4G)、溶剂紫11(透明紫ER)、溶剂紫13(透明紫B)、溶剂紫31(透明紫RR)、溶剂紫59(透明紫R)、溶剂绿3(透明绿5B)、颜料黄147(颜料黄GN)、分散红F3BS、分散红CNB、分散红WW-3BS、分散红SBWF、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1-甲胺基-4-溴蒽醌、4-溴-N-甲基-1(N)-9-蒽并吡啶酮、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氯化钙、醋酸钠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江苏道博总资产7,942.49万元,净资产-8,423.80万元,营业收入32.62万元,净利润-3,937.5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苏道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道博100%的股权。

5、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江苏佳麦总资产3,694.94万元,净资产-3,651.70万元,营业收入22,541.80万元,净利润121.6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苏佳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道博51%的股权。

6、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经营范围:噻唑、2-氯-5-氯甲基噻唑、转位三酮、2-(2-甲基苯氧基甲基)苯甲醛甲酸甲酯、三嗪酮(3-硫-4-氨基-叔丁基-1,2-三嗪-5-酮,4-三嗪-5(4H)-酮)、硫代卡巴肼(硫卡巴脲)、氨基钠、二氯频呐酮、樟脑磺酸(别名:D-樟脑-10-磺酸、L-樟脑-10-磺酸、DL-樟脑-10-磺酸)、尿嘧啶(别名:2、4二羟基嘧啶)、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包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使用范围:液氯、甲苯、哌啶、水合肼、盐酸、硫酸、石油醚、甲醇、丙酮、乙醚、二硫化碳、甲醇钠、三氯氧磷、丙酰氯、2-丁烯醛、一甲胺、醋酸酐、乙酸,有效期至2022年2月2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夏亚东总资产7,743.53万元,净资产-2,571.08万元,营业收入2,914.61万元,净利润:-11,236.13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宁夏亚东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四、审批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有充分的掌控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并对该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通过这次担保行为,能够缓解各单位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核定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0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11%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0亿元。公司无其他的对外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仁欣环保融资租赁业务提供7700万元的担保存在逾期。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十三号 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染料和农药市场竞争加剧,需求低迷,主要产品产、销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降。.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0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