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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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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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亿元。并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对星光农业“农业加速器项目”可能发生金额的谨慎性原则,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星光农业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度,因星光农业其自身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除已收取其预付款3,146.96万元外,并未交付任何产品,尚未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内的交易,2021年度已审议通过的3亿额度的合同尚未实际履行交付。上述合同未履行金额延续到2022年度及2023年度履行交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环河路188号1幢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5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B38CY3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水生植物种植;机械设备租赁;农作物栽培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南浔区旧馆镇港胡村大亩担。)
主要股东: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9.31%股份,星光股权投资(湖州)有限公司持有25.70%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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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企业名称: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塔申龙路55号
法定代表人:袁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5,5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97975D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停车库、电控配件、电机及其配套产品(控速器)生产、销售、研发及技术咨询,以上项目的安装、维修、保养;装饰装璜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具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振更上机电有限公司持有56%股份,星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1.22%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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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关系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持有星光农业25.70%股份,星光农业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章沈强,其监事会主席为章沈强配偶钱菊花,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申龙电梯董事长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同属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和(三)的定义,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其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星光农业的关联交易
公司生产的产品因配置、搭配的附件设备、动力以及配套服务、三包服务期限等不同存在不同的定价,但该等价格区间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与星光农业的定价政策采用参考市场价格的策略,其获取方法将遵循如下的原则:
1、公司将延续过往与星光农业发生的类似农机产品交易价格机制,不发生重大偏离;
2、交易定价参考公司日常与现有经销商及终端客户成交的交易价格,采取同等或相近水平的价格机制和结算方式;
3、若涉及配套产品采购销售的,公司将采用成本加成法,在采购成本基础上增加10%-30%的毛利进行定价。
公司过去及未来将向星光农业出售的主要产品及其定价区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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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申龙电梯的关联交易
申龙电梯委托公司采购、加工钢材并向公司采购加工后的钢材产品。公司在合作前向申龙电梯原有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加工)商进行询价作为定价参考,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公司与申龙电梯的定价政策采用参考市场价格的策略,其获取的方法将遵循如下的原则:
1、采购的钢材(主要为酸洗板)以申龙电梯指定的供应商为采购来源,以钢材实际市场价为结算价;
2、测算自身实际的加工成本,费用构成包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能耗、运费、包装费等,加工费应包含上述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
3、最终结算价包含并满足上述两条的同时,应不低于询价结果的中间值为前提。
(三)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对于公司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市场情况,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在经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协商定价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星光农业有着较深的合作基础、较强的业务匹配性,公司的农机能够助推星光农业业务的开展,而星光农业业务的有效开展亦能带动公司的农机销售,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知名度,有利于双方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公司拥有完善的生产线,生产能力在保障主营产品生产销售的需要外,尚有一定的产能空间,公司接受申龙电梯委托,为其提供加工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产能,获取加工服务费用,增加利润来源,提高经营效率。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收入和利润率与其他业务往来方相近或相似,不会产生重大偏离,当前收入比重亦不大,故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形成严重依赖。公司一直积极开拓新的产品、新的市场(包括国外市场),积极避免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正工”)、控股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玉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非关联终端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星光正工、星光玉龙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非关联经销商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万元。上述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度授权的担保额度中已实际为星光正工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300万元,已实际为经销商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11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终端客户提供担保,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星光正工、星光玉龙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星光玉龙提供合计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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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经销商提供担保
(1)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加速应收账款的回笼,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共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符合融资条件的非关联经销商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2)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融资的经销商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经销商需按照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确保融资资金仅限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的专项用途;
3、对于申请融资的经销商,要求其根据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向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经销商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终端客户提供担保
(1)因农机产品购置成本高,部分终端客户面临资金周转紧的问题,对融资的需求度升高,同时,为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份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符合融资条件的非关联终端客户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2)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定销售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规范销售管理与监控流程、业务运行与管理流程;
2、公司和银行或融资租赁机构共同对申请融资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3、公司业务人员定期走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变化情况,为每个担保签约客户建立风险跟踪表;
4、设立风险预警方案,并进行月度监控,定期分析客户的履约能力,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控制逾期率及应收风险;
5、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及处理预案,一旦触及预警,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
(四)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2月10日
2、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降头上52号
3、法定代表人:吴和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经营范围:采棉机设备的研发、制造;农业机械及园艺机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星光正工80.93%股权,吴和平直接持有星光正工19.07%的股权,星光正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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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5月21日
2、公司住所:通山县经济开发区玉龙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许玉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星光玉龙51%股权,范玮直接持有星光玉龙22%的股权,许巍直接持有星光玉龙22%的股权,许玉国直接持有星光玉龙4%的股权,范玉珍直接持有星光玉龙1%的股权,星光玉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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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融资客户范围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四)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经销商所推荐的信誉良好、有还款能力的终端客户,经银行或融资租赁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融资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终端客户。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担保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星光玉龙最近一期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并已审慎判断被担保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实际提供担保时,公司将同步要求星光正工、星光玉龙其他股东及其近亲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预计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有利于应收账款回笼,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终端客户的担保预计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及维护客户关系。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将严格把控被担保人的资质,及时跟踪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按期还款情况,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其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是为了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加速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被担保经销商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融资客户范围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客户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严格筛选被担保客户,及时跟踪被担保客户日常经营及按期还款情况,整体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3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总额为11,1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终端客户的担保总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6%。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的会计处理。公司2023年共计计提减值准备1,204.9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2,291.78万元,合计转回1,086.81万元,具体如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7.8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68.90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1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5.42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0.50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2.1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2.88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二、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7.8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68.90万元。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2.1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2.88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5.42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0.50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按可回收金额计算在建工程,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因项目取消等原因,本年度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9.15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计提及转回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86.81万元,综合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086.81元。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967,6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4.6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4.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6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3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3、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4、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119,0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07人,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0股增加至277,119,000股。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公司总股本由277,119,000股增加至277,419,000股。
8、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96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847,600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0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32,634,844.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6,967,6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77,419,000股变更为270,451,400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6,96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星光农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及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钱菊花(8.01);星光农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德军、徐敏生、郑斌(8.02)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0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促进效益增长,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钱俊女士因工作变动拟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因钱俊女士的辞职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钱俊女士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继任监事之前继续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马瑞婕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马瑞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6,96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简历:
马瑞婕:女,199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城捷运(上海)交通有限公司市场发展专员,襄阳腾龙汽车有限公司综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主管。
马瑞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0,853,711.14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792,620.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6,160,163.59元,本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65,643,455.95元,当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1,803,619.54元。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新解释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重新界定了“非经常性损益”,并调整了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可免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对非经营性损益进行界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及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根据新解释1号对公司可比会计期间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计算列报,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