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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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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16,745,685.59元,下降38.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及背书较多所致。

2、本报告期预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5,479,693.89元,增长36.0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预付采购款所致。

3、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年末增加1,512,538.79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合并利润表:

1、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减少70,709,144.32元,下降50.75%,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2、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70,709,144.32元,下降50.75%,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3、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57,920,015.97元,下降50.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成本随之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减少5,990,723.29元,下降78.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税金及附加随之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11,044,109.39元,下降42.7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可用流动资金不足所致。

6、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减少21,178,402.48元,下降44.0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可用流动资金不足,降低固定性费用所致。

7、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881,374.71元,下降43.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资金不足所致。

8、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10,977,107.72元,增长41.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借款逾期,利率上升及有息负债比同期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期增加11,973,020.96元,增长48.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借款逾期,利率上升及有息负债比同期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期增加46,929.19元,增长213.1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存量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2,319,842.53元,下降69.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比同期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267,819.13元,增长31.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上期对外转让导致投资收益比本期损失较多所致。

13、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523,936.79元,下降124.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同期损失较多所致。

1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6,788,054.29元,下降44.56%,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出售了一批原储备的花木所致。

15、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2,485,457.43元,下降86.70%,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停止租赁药店所致。

16、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1,955,380.01元,增长49.6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比同期增加所致。

17、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期减少826,048.60元,下降77.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亏损较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18、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期增加242,085.64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19、本报告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期增加242,085.64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20、本报告期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增加242,085.64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21、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上期增加242,085.64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22、本报告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期减少826,048.60元,下降77.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亏损较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1、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95,412,516.64元,下降62.0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等较上期同期大幅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流入的资金大幅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85,334,771.12元,增长234.1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往来款项较上期多所致。

3、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99,978,671.89元,下降75.1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商品采购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9,937,430.91元,下降55.4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在职人员较少所致。

5、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14,851,894.36元,下降78.4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等较上期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6、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4,539,154.99元,增长82.0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的往来款项较上期多所致。

7、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期减少100,228,842.17元,下降43.5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商品采购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90,075,707.45元,增长226.6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往来款增加、采购及支付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73,071,282.90元,下降99.57%,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资金较多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73,071,282.90元,下降99.57%,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资金较多所致。

11、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期减少1,447,428.56元,下降62.46%,主要原因是:上期购置固定资产较多、投资支付的现金所致。

1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71,623,854.34元,下降100.78%,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资金较多所致。

13、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67,719,437.6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新增借款所致。

14、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167,719,437.6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新增借款所致。

15、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78,611,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偿还债务所致。

16、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21,222,539.9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致。

17、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期减少199,833,539.9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偿还借款及利息所致。

1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2,114,102.3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偿还借款及利息所致。

19、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期增加33,999.90元,增长104.9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20、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50,599,955.32元,增长6209.5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1、本报告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期增加37,869,271.98元,增长90.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4月2日,汕头中院出具《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作出主要内容如下:《决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决定如下: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柯少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文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柯少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文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中成药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拥有包括乳膏剂、软膏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溶液剂(外用)等18个剂型生产线,拥有丰富批准文号资源,独家产品25个,含麒麟丸、祛痹舒肩丸、心灵丸、通窍益心丸、丹田降脂丸、消炎癣湿药膏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和特色品种,形成太安堂药业特色品种大格局体系。

主要药品品种及其用途如下:

麒麟丸:补肾填精,益气养血。适用于肾虚精亏,血气不足,腰膝酸软,倦怠乏力,面色不华,男子精液清稀,阳萎早泄,女子月经不调。或男子不育症,女子不孕症见有上述症候者。

心灵丸:活血化瘀,益气通脉,宁心安神。用于胸痹心痛,心悸气短,头痛眩晕等症,以及心绞痛、心律失常及伴有高血压病者。

长春宝口服液: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辅助治疗。

丹田降脂丸:活血化瘀,健脾补肾,能降低血清脂质,改善微循环。用于高血脂症。

千金茶:疏风解表,利湿和中。用于四季伤风感冒,中暑发热,腹痛身酸,呕吐泄泻。

宝儿康散: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异常,精神困倦,睡眠不安,夜惊、夜啼等症。

消炎癣湿药膏:杀菌、收湿、止痒。用于头癣、体癣、足癣、慢性湿疹、滋水搔痒、疥疮等。

蛇脂参黄软膏:用于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特别是婴幼儿湿疹的治疗。

解毒烧伤软膏:用于各种烧、烫、灼伤,皮肤创伤及皮肤溃疡,糖尿病皮肤溃疡,褥疮,增生性或萎缩性瘢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营销、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优化战略及经营布局。

行业基本情况:

1、中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上升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总支出持续增长,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受益于医药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政策叠加效应显现,医药行业景气度回升, 高质量发展势头日趋明显,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产业产业健健康发康发展。

医药行业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药产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中国建设、制造强国建设以及国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有助于医药产业发展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支持,创新转型和制造水平提升仍是医药企业努力的方向。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养生理念、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千禧一代茁壮成长,全社会的医疗大健康需求得到持续提升和不断细分。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4.2%,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将达到最高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接近30%。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和三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医药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和发展。

报告期内,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多项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政策: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2022年3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设定了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提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七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中医药行业地位;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为我国医疗保障、儿童医药、老年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也持续推进: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1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从信息化层面提出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规划,促进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能力提升;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22年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总体来看,政策持续发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结论,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2023年度实施了破产重整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公司对各项资产及负债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核查中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按照差错发生的时间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情况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其他、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营业收入一至三季度比已披露金额分别减少16,530,880.82元、12,889,633.25元、23,158,989.21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对客户苏州延龄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按净额法调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增加76,261,105.08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第三季度计入了2022年度应承担的销售费用,予以调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亏损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年末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三季度净额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第三季度支付了2022年度应承担的销售费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8月9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邦”或“申请人”)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83)。

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依法决定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号)。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号)。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以邮寄或现场申报的形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汕头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太安堂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2023年12月11日,根据相关规定,由临时管理人、主要债权人、债务人等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中核健康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他成员:浙江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谦投资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海南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公司与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谦投资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海南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预重整及重整案重整投资框架协议》。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7日,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偿还1亿元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4月2日,汕头中院出具《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作出主要内容如下:

《决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决定如下: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 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鉴于金融机构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财务收支预算及实际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及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上述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173,206.52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167,764.7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67,764.74万元。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期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期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086,625.2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372,734,897.09元,实收股本766,773,2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以及公司在2023年预重整期间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代码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鹤鸣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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