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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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祖军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5.11%股份的股东祖军,在2024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8日,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祖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报的章程修正案修订内容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议函》。
祖军先生提议将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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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见同日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祖军、赵岚 、刘景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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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能传电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能传”)与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限于保密义务,不披露其全称)签订的“变频器销售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重点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8,626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28日
●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执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签订的日常性经营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21%,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当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时,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与要求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情详情。
(二)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能传与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变频器销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626万元(含税),上海能传销售标的为变频器设备及相关服务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基于客户提出的保密要求,本次客户的部分信息、合同的部分条款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客户、签订合同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上述签订合同的相关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客户的资信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客户的部分信息、历史交易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三、本次日常经营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日常性经营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626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21%。本合同的签订将推动公司工业工程及工业电气产品与服务的快速增长,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该类产品已实现进口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并在核电、矿山、冶金、能源化工等相关关键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国内国外市场不断拓展,在手订单充足,产品竞争优势显著增强。
3、本次日常经营合同签订后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海能传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是变频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具有丰富的工业工程及工业电气产品与服务服务实施建设经验,能够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