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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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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4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关联股东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卫明、张家港保税区万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睿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缪利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82,000.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追加投资,追加后,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302,000.00万元,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募投项目可能存在投资规模过大、扩张过度而无力控制管理的风险;技术、市场等多方面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与预期相比存在偏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82,000.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追加投资。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1.93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48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9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5-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整体产线布局优化设计,公司计划对“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总投资额进行调整,使用自筹资金82,0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终端客户需求调整,对公司产品的型号和功能提出来更高的要求,故公司对产线布局、设备数量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从而导致公司厂房基建、设备投入相应有所增加,因此需要追加投资。

五、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生产建设的需要,新增设备及产线将构建高速轴生产线并形成产能,同时提高销轴、行星齿轮、太阳轮、内齿圈等产品的产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风电齿轮箱关键零部件自主精加工能力,丰富公司风电齿轮箱零部件产品矩阵,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82,000.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追加投资。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