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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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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435,038.90元。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商业零售业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党中央领导全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5.2%。

2023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服务消费加速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商品零售额418,605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4%,网下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7%。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0%,其中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5%、8.8%、4.9%和4.5%。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2023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以百货业态为主)同比增长12.3%。

尽管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回升,但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仍不牢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新旧业态表现分化,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恢复较慢,实体商贸经营主体成本压力仍待缓解。进入2024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相关促消费政策不断发力显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将逐步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扩大态势将得到巩固增强。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业务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总体保持增长。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7.87亿张,同比增长3.26%。其中,借记卡90.20亿张,同比增长3.92%;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67亿张,同比下降3.89%。银行卡交易业务量有所增长,2023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5,310.87亿笔,金额1,085.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1%和7.23%。其中消费业务3,074.41亿笔,金额136.0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2%和4.50%。银行电子支付量总体小幅增长,2023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961.63 亿笔,金额3,395.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17%和9.17%。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 1.23万亿笔,金额 340.25 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7.02%和 11.46%。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支付领域政策,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银发[2021]259号文,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新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8号),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将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其繁荣市场经济和便利人民生活等积极作用。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和超市业态为主、综合经营业态为补充,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百货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公司不断优化调整经营布局和业态结构,逐步提高综合经营业态的比重,推动百货门店向时尚生活中心和社区生活中心转型升级。

公司贯彻北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商业消费空间布局、商圈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照市、区对于商圈升级改造的规划部署,持续推进旗下百货门店的升级调整进程。2021年实施完成翠微店 A 座和当代鼎城店的升级调整,2023年实施推动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的落地,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研究制定翠微店B座和牡丹园店2024年实施调改的方案。公司持续推进商业与科技融合的进程,加快商业与支付协同建设“翠微数字商圈”的进程,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转型拓展的能力。

第三方支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处于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游,与支付清算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科技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零售、居民服务、休闲娱乐、商业服务等行业商户提供支付收单和数字化经营服务。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整体收款解决方案,围绕商户经营使用场景,开发出传统 POS、MPOS、智能 POS、聚合码、扫码盒、云喇叭等多种收单产品和移动支付产品,以及支持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全面满足商户在不同场景的多元化收款需求。旗下聚合支付平台码钱为商户提供数字支付收款服务和门店管理、经营分析、账务管理等数字化经营服务,通过SaaS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在数字金融、数字营销等方面为商户提供更多的支持。通过“融数平台”的建设运营,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平台系统,全面提高公司的精细化、数字化运营能力。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完成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运营银行的合作协议签署和系统对接,在多商业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收款。

海科融通主动应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变动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变化,调整业务战略和营销策略,加快渠道建设及项目拓展。围绕多元化转型发展目标,推进优质商户、金融科技、增值业务、国际业务、灵活用工的产品搭建和业务推广。推进数字支付和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以数字支付为入口,丰富经营场景,强化数字科技能力,与SaaS服务商、金融机构、渠道合作伙伴共建数字化服务生态,为商户及生态圈合作伙伴提供数字支付、数字化经营、数字金融服务,积极协同“翠微数字商圈”建设进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0亿元,同比下降7.72%,利润总额-5.65亿元, 同比下降 1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亿元,同比下降33.10%。其中: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25.86亿元,同比下降14.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0亿元,同比下降12.39%。

报告期公司利润亏损数额较大主要受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的影响和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新增退还资金的影响,合计减少利润5.79亿元。其中:(1)当代商城推动实施以城市更新方式对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公司于当期对发生的商户解约补偿及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报告期利润1.60亿元;(2)海科融通按新要求需将额外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资金账户,公司于当期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利润4.19亿元。若剔除上述两项特殊影响因素,测算公司全年净利润将为微亏500万元。此外,报告期公司零售业务逐渐恢复常态化运行,商品销售和租赁收入同比均呈现增长,但受消费市场低迷等多因素影响尚未达到正常年度经营水平,同时由于前期门店商装调整摊销费用的增加,使得零售业务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盈利状态。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财务总监宋慧、董事会秘书姜荣生、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防范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向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各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海科融通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各申请1亿元及向天津银行申请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贷款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有效期均为1年。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而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公司与上述银行的授信与贷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清懋:男,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起历任海淀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科科员,海淀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海淀区国资委统计评价科科长、产权管理科科长、董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海淀区国资委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琳: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起历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商品部副主任、楼层助理、楼层经理、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纪委副书记兼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主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435,038.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867,374.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4,044,194.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176,819.63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求,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当代商城”)、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甘家口大厦”)、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翠微文化”)预计与关联方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淀置业”)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托管支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982.67万元,实际发生额差异主要是甘家口大厦与翠微集团签署的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本期调整了使用权资产折旧3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2,328.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1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面积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下转1019版)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