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33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为20%;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3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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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除激励对象5人因离职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22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65.838万份。
三、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3日;
2、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265.838万份;
3、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22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7171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2月3日-2025年2月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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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胡世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少琳女士、曹耀峰先生、崔广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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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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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波、臧琨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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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蒋卫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部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8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企业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MT薪资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浮动绩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其中关联董事蒋卫军、张初全、蒋龙华、赵子妍、谢雷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结合同行业相关公司情况就上述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认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议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就上述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相关考核指标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针对议案(二十)、(二十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华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华懋科技独立董事制度》、《华懋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华懋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华懋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华懋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华懋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华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华懋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华懋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华懋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华懋科技资金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3,029,091.31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011,993.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目前总股本326,094,09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1,859,594股后的股本总额314,234,499股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2,846,899.80元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97%。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19,990,853.3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82,837,753.10元,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 号),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6172)344,443,500.00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150198100109603306)487,600,000.00元(大写:肆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3500186074)150,41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壹万元整)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2700186075)55,860,0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捌拾陆万元整),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为462,681,956.95元,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7,434,429.72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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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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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462,681,956.95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50,000,000.00元,合计余额812,681,956.95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43.44万元,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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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31号报告验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3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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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重大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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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00.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168.65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103,831.35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2023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
● 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0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534,850.50元,募集资金净额1,034,465,149.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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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到位后,资金将首先用于置换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余下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信息披露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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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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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265.838万份
3、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22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7171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2月3日-2025年2月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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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胡世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少琳女士、曹耀峰先生、崔广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9、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截至2024年4月26日,“华懋转债”因转股增加股本377股。鉴于上述合计新增股份5,552,5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054.1556万元增加至32,609.4093万元,公司股本由32,054.1556万股增加至32,609.4093万股。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措辞的调整,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10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