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34版)
■
■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9日 下午 13:00-14: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 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卫军
董事、总经理:张初全
独立董事:党小安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剑波
证券事务代表:臧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 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锋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部现场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8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企业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MT薪资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津贴方案如下: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其中关联监事王锋道、谢妹仔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针对议案(十二)、(十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楼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金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
2、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3年度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增加30万元。审计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因为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而导致审计范围的变化,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的增加,以及会计处理难度的加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备注:合计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2.56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64.97万元。坏账准备其他变动减少0.56万元。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2.45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38.69万元,转销或核销1,558.9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964.93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35.33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6,100.25万元。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5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132人调整为127人
● 股票期权数量:由795.614万份调整为422.9504万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合计372.663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统一注销。具体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而注销
2022年11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33人共同签署承诺,放弃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的2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162.099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而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4月6日至2024年2月2日,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44.42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行权条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166.14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2人调整为127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27人调整为122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5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5.614万份调整为422.950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