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田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玉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文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婷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爆破”)与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普天”)拟就建设(扩能)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有关事宜进行产能及股权合作,并合资新设公司,经双方协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雪峰爆破出资1125万元,持股45%,盛世普天出资1375万元,持股55%。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4523597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16层
法定代表人:袁春波
注册资本:24641.804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工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雪峰爆破股权结构:雪峰科技持有其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雪峰爆破为雪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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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83674209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周哥庄社区
法定代表人:曲中直
注册资本:2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盛世普天股权结构:地泰矿业(青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盛世普天与雪峰科技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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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及2024年1-3月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盛世雪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
合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雪峰爆破出资1125万元,持股45%,盛世普天出资1375万元,持股55%。
以上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四、合作协议情况
(一)协议主体
甲方: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指导意见,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企业重组整合,现就成立合资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二)投资方案
1、为推进新疆民爆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开发新疆爆破市场,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甲方现金出资1375万元,乙方现金出资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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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乙方在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已建成地面站的建设土地(包括生产及生活基地)、厂房、生产设备等资产。合资公司运营资金不足部分在不改变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前提下,由合资公司通过融资解决。
3、合资公司定位于服务乙方爆破市场需要,辐射新疆地区其他市场,是配套市场开发建设的混装炸药生产公司,生产的混装炸药全部服务于乙方生产需要,乙方承诺包销合资公司所生产的全部混装炸药。为保证甲乙双方合理的利益,合资公司生产混装炸药的原料硝酸铵由乙方按照大客户优惠价格供应,混装炸药按照相同品种产品市场公允价格供应给乙方。
4、为满足新疆民爆市场需求,甲方同意向合资公司转入产能,双方共同办理新疆工信部的相关产能转入手续(以甲方为主办理,乙方积极协助办理)。双方首先将甲方在新疆的29000吨混装炸药产能转入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运营后,双方于2024年8月31日前共同将甲方在徐州的4000吨混装炸药产能转入合资公司。在保证双方出资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发展需求,甲方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继续转入7000吨混装产能使合资公司总产能达到40000吨,乙方配合做好产能落地具体事宜。
5、产能规模涉及合资公司的盈利水平,若甲方在承诺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关产能的转入,按照没有转入产能产生收益调整分红比例,由双方协商调整合资公司分红收益比例,但甲方分红收益比例不得低于51%。(因国家政策限制、变更、取消或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迟延批准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合资公司转入相应的现场混装炸药产能的情形除外)
(三)资本金的缴付
1、在完成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全部投资款支付到合资公司指定账户。
2、甲方、乙方投资款支付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合资公司应向甲乙双方分别出具出资证明,并将甲乙方登记在合资公司股东名册。
(四)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名称为新疆盛世雪峰有限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资公司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2、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合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章程制定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登记和设立登记。
2.1 股东会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履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2 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三人,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方推荐两人。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3 监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乙方提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2.4 经营管理层
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财务总监各一名,其中总经理、安全总监由乙方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并办理生产许可变更。
2、甲方根据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对合资公司进行管理。
3、甲方不得无故要求转移、变更该产能的生产地址(国家政策限制、变更、取消以及合资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形除外),如有变更需经乙方同意。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积极配合做好混装项目的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2、乙方根据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对合资公司进行管理。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因情况发生变化,各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本协议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情况的出现。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主张赔偿而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甲乙双方任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利润分配及股权安排
1、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利润(补亏、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股利原则上一个会计年度一分配,若公司年度亏损的情况时,股东会可决定当年公司不分红。
3、股东所持股权不可对外转让,但可以要求另一方股东或者公司赎回,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任何一方股东的股权质押,必须经另一方股东的同意。
4、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要求引入其他投资者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I)因股东之间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Ⅱ)因公司经营困难或者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
5、上述40000吨混装产能转入合资公司后,甲乙双方可以继续探讨深度、多方位合作,开拓新疆爆破市场,最终实现双方共赢。
(十)其他
1、本协议作为解释双方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修改;本协议在不与合资公司章程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双方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协议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协议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工商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电子邮箱。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电子邮箱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或电子邮箱进行的送达或司法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雪峰爆破与盛世普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目的是通过设立公司进行产能合作,提高公司可使用混装炸药,服务当地煤炭资源开发需求;同时提升公司在疆内爆破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资金来源为雪峰爆破自有现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参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尚需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能否如期设立合资公司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资公司转入产能事项尚需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能否转入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生产安全等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通过积极开拓市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力求提升合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璇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数据为生产企业的产销量及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以上数据为生产企业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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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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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建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107040962
成立时间:1998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3,326.530612万元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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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爆破技术推广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1029号中海天悦国际大厦1307室。
2.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2023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084.92万元,净资产16,531.4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3,189.80万元,净利润9,760.6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5.85%的股份。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收入、利润稳定,前期交易均能正常履行付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公司系正常的日常销售业务,本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