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279,124.54 元。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

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可能会对子公司的运营结果产生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派思设备”)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大连派思设备成立于2002年3月,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1亿元,负债1.14亿元,资产负债率42.03%;2023年度实现收入2.07亿元,净利润1,037.52万元。2022年公司战略调整,装备制造板块业务下沉至大连派思设备,其作为下属国家级高新技术设备制造基地,搭建涵盖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制造为一体的科技创新与科技支撑平台。为更好的配置上市公司资源,促进各板块业务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大连派思设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派思设备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向全资子企业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浪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泉北路42-1号2层

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住房租赁,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架构的调整,有利于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求。由于大连派思设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可能会对子公司的运营结果产生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