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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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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0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56.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4.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7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生文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金雨跃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金雨跃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计提2023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计提2023年度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990,425.15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9,441,088.46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206,616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2,523,969.60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206,61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1,682,6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5,889,26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