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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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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8版)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对议案7,关联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建伟应回避表决;对议案9,关联股东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愿平、吴蕙、潘海瑭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bx-tec.com

联系电话:0755-23307259

传真号码:0755-23306325-6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2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0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愿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01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8,518,900股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066,70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1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方式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事项授权管理层办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1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016)。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吴蕙女士、潘海瑭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回避表决,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016)。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4-01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9.01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7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01-19.06六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4-017),各项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83.4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1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4-02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海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何愿平先生提名,拟补选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心宁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会同意由朱心宁先生担任因潘海瑭先生辞任空缺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4-02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经理朱心宁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何愿平先生提名,拟聘任方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4-02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4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38.83万元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580万元。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建伟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市场原则,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本次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注2:上表中列示的预计及发生金额为合同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预计及发生金额按公司2023年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口径披露。

注2: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2023年新增关联方,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1,438.83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362420.936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江龙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大气环境治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33.04%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7,653,128.39万元,净资产3,020,495.22万元,营业收入895,295.49万元,净利润81,573.53万元。

关联关系:其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建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359号厂房四层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从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业务;从事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业务;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造、销售;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土壤治理技术、污泥处置技术、再生资源技术、非危险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水处理、大气环境和噪声检测、监测仪器仪表研发、设计、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水处理、大气环境和噪声检测、监测仪器仪表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吉林恒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5%的股权,赵建伟持有45%的股权。赵建伟为其实际控制人。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721.54万元,净资产6,346.86万元,营业收入6,961.37万元,净利润852.87万元。

关联关系:其系公司联营企业的股东赵建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3、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未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二路83号会展湾水岸广场T5栋108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批发、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及节能设备的研发、批发、销售;环保材料的研发、批发、销售;臭气及废气治理技术、设备、材料的研发、批发及销售;环保工程及项目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环保技术及产品的生产加工;环保及节能设备的生产加工;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臭气及废气治理技术、设备、材料的生产加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丹持有其70%的股权,杨知粉持有30%的股权。赵建伟为其实际控制人。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809.48万元,净资产1,388.78万元,营业收入3,522.70万元,净利润695.43万元。

关联关系:其系公司联营企业的股东赵建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具体协议待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交易的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事项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8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1,963.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210,833,984.42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83.40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14,783.4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0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本次购买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前次授权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断档期,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本次购买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委托理财,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1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并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基本情况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海瑭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潘海瑭先生仍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潘海瑭先生辞任董事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总经理朱心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任后,朱心宁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何愿平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朱心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方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心宁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会同意由朱心宁先生担任因潘海瑭先生辞任空缺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王海军(主任委员)、王辉、朱心宁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朱心宁先生简历

朱心宁,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注册高级策划师。历任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商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华夏文化纽带工程执委会组长;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心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灏先生简历

方灏,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澳洲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0725)总裁办公厅职员,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德隆国际集团行业经济研究所高级经理,北大君士集团分管投资副总裁,北大方正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投行事业部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资源集团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兼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070)董事、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811)董事、总裁,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日,方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