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05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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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以上数据误差由计算四舍五入造成,下同;②上表中“2023年实际金额”根据2023年内公司与其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交易金额计算得出。
2、拟调整的2024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新增与其他关联人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德旺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该关联人购买齿轮箱备机及备件、提供劳务服务、接受驱动链装配服务等合计不超过2,7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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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电气及其子公司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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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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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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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关联人
(1)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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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涉及的前期交易均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三、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调整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①购买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用于风机制造和服务的零部件等,②销售产品、商品:主要为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等,③提供劳务:主要为提供技术服务等,④接受劳务:主要为接受咨询、设计、培训等服务,⑤融资租赁:为满足风电场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产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以下定价原则和顺序执行:①凡有可参考市场价的价格,经协商执行市场价格,②凡没有参考市场价格的,经协商采用成本加成法执行,③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2024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采购业务能够保障公司零部件供应和成本控制;关联销售业务的合理开展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和营业规模;关联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丰富融资方式,及时筹集风电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各项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五、批准与授权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与交易相关的事项,确保交易有序开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电气风电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修订。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修订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2、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修订相关内容。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等有关现金分红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相应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规范运作》中关于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的最新要求调整相应内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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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修订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依照新《公司法》所修订的相关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待新《公司法》于2024年07月01日正式施行后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为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含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90万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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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03月29日和2024年0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他议案的相关内容可见董事会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王勇、刘向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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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4年05月20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当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05月20日9:00至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电子邮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961895
联系人:黄锋锋、秦蕾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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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04月23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0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炜刚主持,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拟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各项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并同意将其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审计部所作的《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