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09版)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87.13万元,同比增长2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7.41万元,同比下降34.28%;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3.62亿元,同比增长2.2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2.10亿元,同比增长2.80%。详情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074,068.07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2,780,141.1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453,34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186,109股后的股本为449,153,8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8,415,309.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10、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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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3号楼一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819009-606
传真:021-68819009-602
电子邮箱:info@sinotp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3号楼一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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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4)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零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含单体报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鉴于上会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宣泰医药”)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83.5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6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
2022年8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9072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29.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313.8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就“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复杂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公司连同子公司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就“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8,313.81万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18,313.81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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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共置换1,618.84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后,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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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176.24万元用于新项目“复杂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宣泰医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宣泰医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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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下转1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