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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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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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22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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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4)1号],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四、其他事项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740号]。
(二)公司后期将尽快补充2021年度、2020年度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前述2021年、2020年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2022年度(差错更正及追溯后)的数据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4-05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分子公司,下同)预计2024年度将向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前述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分子公司,下同)合计销售商品8,000万元,向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计采购商品2,000万元。本次议案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鞠玲、胡铭、宛三林、王睿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依据市场同类执行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因此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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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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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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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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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二)湖北联恒房地产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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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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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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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联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联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联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三)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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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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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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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公司与各关联交易主体之间的发生额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关联方目前的年度规划所制定的,后续能否完全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如后期该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过程中,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本年度预计金额,则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5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价格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提示重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455.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897.28万元。公司自2019年度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且2023年度营业收入仅为39,987.15万元,较2022年度下滑46.01%。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关于公司仍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重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公司盈利能力正在逐渐恢复,体育赛事等主营业务已停止运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关于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公司已完成破产重整工作,且经查阅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公司存在的7项违规担保的债权申报并未获确认。公司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或债务承接方已向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函,承诺以无条件豁免与上市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额的公司对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或债务承接方的债务的方式,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但截至目前,除武汉麦合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外,其他违规担保事项暂未涉及诉讼或仲裁。因此,未来就前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四、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被通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上述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已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4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7,527,80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12,462,155.35元,减去本期因剥离及处置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而结转留存收益的金额44,124,510.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39,058,856.83元。
由于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2024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会计差错以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洋、邹利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7、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8、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作出的决议。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股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2670号]。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455.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897.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87.1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0,324.56万元;2023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7,373.26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同日,中审众环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2671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在结合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739号]后,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455.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897.28万元。公司重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公司盈利能力正在逐渐恢复,体育赛事等主营业务已停止运营,公司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