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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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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提起股权回购诉讼

2024年3月,公司就要求被告许广益、戴晓雯回购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要求被告许广益、戴晓雯支付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54,6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02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传票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出具日该案件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中浩先生收到《关于对魏中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冯林霞女士收到《关于对冯林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玮华先生收到《关于对王玮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