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ST中期 公告编号:2024-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品牌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养护美容、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金融服务、汽车保险经纪、汽车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因财务人员变更及对账导致、前期会计人员记账有误、 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对前期报告调整等原因造成前期会计数据错误,因此进行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ST中期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董事长姜新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774,792.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217,935.45 元,减去本年计提盈余公积 277,479.23 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7,715,248.52 元。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前期差错更正

(续)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窦超、何立春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4票同意,1票反对,鉴于年报中审计机构对投资收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独立董事窦超无法确保2024年一季报投资收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因此按照审计报告的口径投反对票,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ST中期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长杨宏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前期差错更正

(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 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强调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成员: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 月29日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亦昕,1983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曾任职于北京和玺建筑成套木作系统有限公司、中润资源投资股份等公司,2016年4月至今任北京顶尖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任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为中国中期投资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 了解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专业知识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5、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7、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 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九届董事会审议),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董事对公司退市风险及2022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督促经营层按照董事会拟订的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短期债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3、报告期内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第九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聘请亚泰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 陈亦昕

年 月 日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窦超,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项目主任。2017年7月-2020年7月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系助理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系副教授/博士项目主任。自2022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 了解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专业知识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5、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7、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 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第八届独立董事对公司退市风险及2022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督促经营层按照董事会拟订的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短期债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3、报告期内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聘请亚泰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窦超

年 月 日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立春,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2016年后历任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自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下转1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