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公司对安全生产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作业指导手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内的管理制度。通过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控检查及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保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公司对污水处理、烟气排放、噪声、固体废料实施全程管控,严控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公司加大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将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方面的技术引入建筑装饰领域,推进绿色装修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以“赶超世界一流装饰水平,成为世界著名品牌”为愿景,以“忠诚、齐家、卓越、创新”为价值观,以“一百个客户成为一百个朋友”为服务理念,以“树立精品意识,满足顾客要求,加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全方位的持续提高”为管理方针,管理层讲求诚实信用,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客户、公司、股东和员工,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6、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公司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营;公司应严格规范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报销、借款及票据管理,对包括募集资金在内的公司资金需按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使用, 防控资金风险,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为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快速融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关联方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刘年新先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为3亿元(含3亿元),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配偶、子女、子女控制的公司、兄弟姐妹)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为2亿元(含2亿元)。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至2024年5月31日止,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年化借款利率不超过9%(含9%),具体利率以公司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实际使用日期、实际用款金额计息。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借款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一般材料物资以及劳务、服务的采购活动等业务操作,加强对请购、合格供方筛选、采购招标、询价采购及采购合同订立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从存货和固定资产两方面对公司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的仓储保管、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报废物资处置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处置、计提折旧等业务操作,保证存货保管科学严谨、固定资产正确规范使用,保障资产安全和准确核算;对公司包括长期投资各项资产需加强管理,适时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特别是应收账款和商誉提足减值准备,降低潜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包括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公司营销规划、投标流程管理标准、地区事业部营销细则、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评价办法、客户回访制度等营销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管理、定价、订立合同、客户服务等销售业务环节,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应收账款及坏账管理方面,指定专人与客户核对和跟催,对有风险的应收账款已按规定提足准备。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及零星工程管理等业务操作,保证工程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合理,项目设计合理正确,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1、施工管理
公司建立了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投标管理、项目部建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招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预结算管理、资金收付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施工与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管理政策和程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管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担保事项,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13、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流程,规范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领用、生产执行、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成本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生产计划按规定程序编制,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发展需求,减少物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生产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完整。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账务处理与结账、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以及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业务操作,持续完善公司会计管理体系。
2023年年审期间,经中喜会计师核查,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报与未决诉讼相关的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35,531,694.28元,公司未针对诉讼事项进行专项管理,无法实时掌握公司涉诉事项相关数据,进而影响诉讼相关事项形成的成本费用及负债的准确列报。
该项缺陷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由于涉及的金额尚无法估计,根据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该缺陷属于重大缺陷。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业务操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16、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内部报告系统的合规、完整、健全、科学,保证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
18、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个人计算机使用和维护规定、系统访问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备份管理规定、防病毒管理规定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系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因素。
19、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临时)报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20、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划、内部控制评价实施以及评价完成等业务操作,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
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正在努力整改中。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正在努力整改中。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保持一致。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送达公司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将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及追认以前年度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监事彭兴龙、陈星雄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监事彭兴龙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彭兴龙在公司兼任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兴龙回避表决。
9.02、关于监事刘万涛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刘万涛的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万涛回避表决。
9.03、关于监事陈星雄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陈星雄在公司兼任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星雄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提案披露情况:提案3、4、5、8、1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6、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提案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特别决议提案:提案9、10、1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4-11。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6-11,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环观南路92号A5201。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环观南路92号A5201
电话/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00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参会,独立董事章成先生通讯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赖玉珍女士、赵庆祥先生、章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弃权。
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在会上向公司董事会说明了弃票理由,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将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在会上向公司董事会说明了弃票理由,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履行监督职责作出了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弃权。
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在会上向公司董事会说明了弃票理由,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整体生活水平、岗位职责要求、对公司作出的贡献等作为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包含7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11.01、关于董事刘年新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刘年新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年新回避表决。
11.02、关于董事侯春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侯春伟在公司兼任总裁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侯春伟回避表决。
11.03、关于董事苏毅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苏毅在公司兼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苏毅回避表决。
11.04、关于董事徐玉竹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徐玉竹在公司兼任副总裁职务,其按照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以及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玉竹回避表决。
11.05、关于独立董事赖玉珍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赖玉珍的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赖玉珍回避表决。
11.06、关于独立董事赵庆祥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赵庆祥的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庆祥回避表决。
11.07、关于独立董事章成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章成的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侯春伟、苏毅、徐玉竹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制度的要求,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整体生活水平、岗位职责要求、对公司作出的贡献等作为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基本薪酬逐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综合考核确定后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相关指标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以公司重点工作、对公司的贡献等为考核基准,根据考核期内公司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个人贡献核定;
(4)高级管理人员总体薪酬水平应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公司重点工作挂钩。
上述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13、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年新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及追认以前年度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苏毅、徐玉竹回避表决。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4,391,203.2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1,702,968.40元,实收股本为1,756,514,20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拟聘任谭强先生、韩喜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公司副总裁聘任及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了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赖玉珍、赵庆祥、章成);
4、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上接11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