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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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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7版)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2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4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3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胡宜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出席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已回避表决,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2、浙江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因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635.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35.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01,478.09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公司于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建、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美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黎丹

联系电话:0571-88854902

邮箱:info_zjusy@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秉承勤勉尽职、踏实进取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各位委员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其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郑梦樵、杨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24,1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9,11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407,388.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99%。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郑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下转11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