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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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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华微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加速新兴科技突破的背景下,功率半导体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成为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的“大国重器”。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无论是陆续崛起黑科技的应用,还是国家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功率半导体都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

目前,在国家政策支持、国产化替代加速及产业投资增加等多重因素合力下,国内功率半导体产业链正在日趋完善,技术取得突破发展。随着“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功率半导体应用已经从传统的充电器、适配器、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向清洁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变频、工业控制等战略性新兴领域转型。

2023年,中国功率半导体受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传统领域需求疲软,但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呈现增长趋势。随着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蓬勃发展,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变流器等电源转换装置需求增加,推进其核心部件IGBT市场规模扩大。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器、充电桩等配套零部件用量增加,促进MOSFET和IGBT等功率半导体有序扩张。

华微电子是集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为一体的IDM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4英寸、5英寸、6英寸与8英寸等多条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及IC芯片生产线,芯片加工能力每年400万片,封装资源每年24亿支,模块每年2,400万块。公司拥有160余项专利,核心技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已形成以IPM和PM模块、宽禁带半导体、IGBT、MOS、FRD、SBD、SCR及BJT等为营销主线的系列产品,覆盖了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全部范围,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变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175.60万元,同比下降1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6.94万元,同比下降36.1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由董事赵东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3,508,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9,423.90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胜东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赵连奎先生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杨东海先生、孙军先生2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知情人行为及操守规范责任状〉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赵东军个人简历: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6月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经理、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于胜东个人简历:于胜东,男,正高级经济师,1972年1月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CEO(首席执行官)、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连奎个人简历:赵连奎,男,197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二级安全评价师,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动力支持部经理,市场营销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东海个人简历:杨东海,男,1966年5月2日出生,博士学历,英国注册会计师(AIA)。曾在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克莉丝汀国际控股、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金恪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

孙军个人简历:孙军,男,1972年5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独立董事,正高级研究员。曾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工作。现任三只喜鹊智能家居(海安)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禹彤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及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将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股东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以识别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且未能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3,508,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9,423.90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禹彤女士、曹锦彭先生。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华微。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华微电子”变更为“ST华微”

(三)证券代码:仍为“600360”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根据会计师提出的内控缺陷问题,公司新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立即启动了内控自我评价核查程序,针对会计师提出的缺陷问题比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核查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有效执行,并且评估后尽快形成内控核查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如下:

(一)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流程

1、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2、公司监事会全面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责令相关部门整改,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

3、公司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各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实施

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2、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3、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CEO(首席执行官)等相关人员。

4、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为防止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后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汇报,以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三)咨询电话:0432-64684562

(四)电子邮箱:hwdz99@hwdz.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3,756,379.31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9,423.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胜东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非关联董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合理范围之内,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均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4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49号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804-2

法定代表人:于胜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东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东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东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宁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