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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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分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业务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国际上规模较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我国设厂。公司人造石树脂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人造石树脂供应商之一。
(二)无人机行业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政府政策鼓励和应用场景的增加,推动无人机行业快速发展。我国工信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综合考虑产业成熟度提升后的发展规律,民用无人机产业将由高速成长转向逐步成熟,按照年均25%的增长率测算,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将达到1800亿元。根据Verified Market Research所发布的数据,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在2021年达到269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721亿美元,从2022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7.22%。2022年6月,民航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首次将通用航空列入国家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将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列为重点任务,将无人机作为新兴业态进行科学规划。2023年6月,我国首个系统性无人机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发布。2023年10月,工信部、科技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明确到2025年,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实现试点运行,形成一批标准规范和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到2035年,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应用。
从类型构成看,过去几年消费无人机一直占据民用无人机的较大市场空间,但随着无人机在工业应用场景的拓展,未来工业无人机将成为民用无人机的发展热点,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工业无人机增速预计明显超过消费无人机并逐步成为民用无人机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工业级无人机主要服务企业、政府部门等用户,用以辅助人工进行重复性高、劳力密集型工作或者直接替代人工进行危险、人工难以涉足的工作。工业无人机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展,目前主要集中于应急产业、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测绘与地理信息、农林植保、安防监控等领域。中高空长航时无人机在工业领域大有可为。
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从制度、法规、政策、标准等多个层面促进国内工业级无人机行业的发展,为国内工业级无人机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奠定更为坚实的发展基础,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会给无人机行业带来大量投资,进一步拓宽无人机行业的市场空间。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以及产业布局规划,为了更加准确清晰反应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对公司现有产业进行梳理,按照产品所处行业进行重新归类,形成了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不饱和聚酯树脂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PET塑料片、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占比较低。其中,生产商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产品并非直接卖给最终用户,而是与贸易商签订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贸易商对其采购的商品可自行定价销售,也无最低销售额的要求。
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2、无人机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技术预研。
(1)采购模式:以降本增效为核心目标,采用集中采购、战略合作、优化流程、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通过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利用先进技术提升采购效率,精确管理需求与库存,以及专业的谈判技巧,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益的提升。同时,注重风险管理和供应链优化,确保采购活动的稳定和高效。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一整套解决方案给客户,以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需求或应用场景(如巡演、测绘、植保等需求)。销售渠道方面,主要是通过参与客户招标、代理商销售及企业直销进行。公司设立营销管理中心,下设农业事业部、项目事业部、品牌营销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下设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五个销售大区。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3)研发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外部资源协同共同研发为辅的集成式研发模式。研发工作主要分为技术原理与原型可行性探索、产品工程设计实现与试制、产品运行测试改进与完善三个方面,并力求原理可信、试制可行、试验可靠。具体工作会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进行分解协调并彼此促进,同时在关键阶段对研发人员实施激励考核,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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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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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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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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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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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71.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7%;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7,008.7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公司总资产52,939.94万元,同比增长-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993.64万元,同比增长-14.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被担保人名称: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9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上述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供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553.01万元、净资产18,010.41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33,054.37万元,实现净利润-2,229.86万元。
(二)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21,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工业园区南环路与东宁路交汇口(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业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55.67万元、净资产3,054.87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273.62万元,实现净利润-2,807.68万元。
(三)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文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以及原料的批发(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以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2.52万元、净资产904.85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602.82万元,实现净利润-38.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签订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编号:ZB176120240000006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2月22日为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债权担保。(2)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编号:07200BY2400055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为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2590万元债权担保。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39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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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18,818.34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子公司”)实施。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43.1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818.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119.8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698.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834.7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2.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92.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86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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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19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998310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048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78888999)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17326)、子公司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新材料”)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7日,公司又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账号:32050173763600002701)、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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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到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到期不能归还募集资金的风险,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变更为“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的回函,募投项目不符合当地环保规定,不予立项。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实施。截至2023年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18,818.34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2,780.29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拟投入18,818.34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实施。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永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夏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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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高质押比例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控股股东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由于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到期未回购,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0,000,000.00元、一般债务利息 545416.67元、违约金15450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约金)及执行费人民币99490.00元。控股股东称目前已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共识,正在积极与对方沟通以期达成和解。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被控股股东江苏华英通过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盐城永悦签订采购合同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6,630.7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金额为3,985万元。公司积极与相关责任方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及占用期间利息,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截止2023年底期末尚未归还的资金占用余额合计3,833.8万元。截至2024年4月15日,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9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于2024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07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立案。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苏证监罚字[2024]4号),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11号)。其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实控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元/股,回购期限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24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回购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回购价格为4.3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2,105.0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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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夏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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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夏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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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夏玲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