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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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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54.42%,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中各板块业务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改善所致。主营业务中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商用车和乘用车电驱驱动系统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其中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的上升主要原因是国内客车和海外专用车的客户需求增长拉动了产品销售;在乘用车电驱驱动系统方面,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菏泽基地和北美基地新投产的几个乘用车项目开始放量,所以板块收入增加较为明显。主营业务中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比去年同期有较大的上升的原因主要是一季度完成客户验收并达到收入确认标准的项目比去年增加。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改善1.41%。改善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的改善,收入的上升带来了盈利性的改善。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改善45.73%,改善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的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的改善,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得到改善。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1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