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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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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1版)

2、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及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子公司相互之间拟为其融资及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亿元。

在上述针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同时,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上述子公司之外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包括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新设的子公司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在上述针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同时,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上述子公司之外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包括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新设的子公司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不含)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和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根据担保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额度、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等。前述融资及担保若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25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共计8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因联营企业经营需要存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需提供相应足额反担保措施。公司向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可以在联营企业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包括在额度生效期间新设联营企业和本议案审议之日已经存在的联营企业)。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联营企业,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通过的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联营企业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及额度调剂等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超出授权总额度的除外。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且在执行中的相关担保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该次议案中额度等要求执行。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剂额度、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等。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26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达到披露标准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关联董事潘川先生、罗韶颖女士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4-027号)。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各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实际业务需要向联营合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未来12个月内,拟新增财务资助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4-02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29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30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31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迪马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修订稿)》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2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话、电邮或通信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宗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50,897,874.50,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63,030,063.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36,303,006.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5,994,774.8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2,721,831.85元。

鉴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债务情况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和稳定蓄力。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3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核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年度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达到披露标准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4-027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各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实际业务需要向联营合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未来12个月内,拟新增财务资助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获批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4-028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29号)。

本议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30号)

本议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一季度报告》

1、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议案七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50,897,874.50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363,030,063.32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债务情况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和稳定蓄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2,721,831.85元,但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0,897,874.50元,故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房地产开发是公司主营业务,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影响较大。虽然报告期内稳楼市的政策持续出台,但全年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仍面临冲击,投资、销售、融资数据持续下滑,地产产业链整体经营压力大,资金周转紧张,发展面临持续的巨大挑战。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在行业环境下的公司需要紧跟市场下行及时调整战略,强化现金流、负债结构及融资成本的管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保交楼保交付,注重持续性发展;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减少流动性风险。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0,897,874.50元。结合考虑公司目前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债务情况及资金安排需求,必须为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蓄力。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受行业及市场整体下行影响较大,为满足2024年经营稳定、流动性周转及资金安全,确保公司财务稳定和流动性安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债务偿还、业务发展、项目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降低财务风险,在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及政策因素、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需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持续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及资金周转安全等多方面需求,是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分配预案,其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忠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杨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湖川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综合考虑全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同行业审计费用水平,预计支付立信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4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和其他业务开展中需要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2,830,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67,297.35万元。

●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194,974.34万元。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1,664,242.31万元,占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9%。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将为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二)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绵阳创图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望塔路39号

成立时间:2018-08-20

注册资本:808.08万

法定代表人:张金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2、武汉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正街59号三层310-311号房

成立时间:2019-02-01

注册资本:90,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军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

3、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99弄145号一层

成立时间:2010-06-18

注册资本:20,001万

法定代表人:胡宏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得从事酒店经营),销售:五金、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4、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成立时间:2008-07-04

注册资本:50,000万

法定代表人:杨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仪器仪表修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5、重庆凯尔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18楼01号

成立时间:2008-01-30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曾吉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养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6、重庆晟东春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九亩地立丹苑1号3幢附1号

成立时间:2020-12-16

注册资本:24,000万

法定代表人:项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

7、重庆达航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10栋)

成立时间:2009-09-23

注册资本:12,000万

法定代表人:潘川(工商变更过程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航地面特种设备加工、生产、技术研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技术研究、销售;普通机械及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环卫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汽车、摩托车、普通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钢材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8、绵阳益丰天合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凯越路2号5栋2层3号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51,625.7794万

法定代表人:张国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60%

9、绵阳睿成毅升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凯越路2号5栋2层1号

成立时间:2019-08-01

注册资本:123,787.25万

法定代表人:张金鑫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揽、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咨询策划;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日用品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下转1223版)

(上接1221版)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于 2024年2月7日收盘价首次低于人民币 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于2024年2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见临2024-006号);公司股票于 2024年4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人民币 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见临2024-020号)。

2、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3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黄力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力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以及兼任之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所有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选举潘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3、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92,820.24万元(不含利息),主要包含银行、信托及其他贷款。公司持续在与相关债权人积极协调解决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潘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