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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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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截止本报告期末,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306,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转融通出借退出公司前10名股东,但仍在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内。

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 名内,未知其期末持股数。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1,306,412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的比例为1.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99元/股,最低价为72.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87,619.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江苏领储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领储宇能”或“控股子公司”),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昱能科技”)持有领储宇能5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预计202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包含此前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904.8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2024年在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此前担保余额),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904.80万元;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领储宇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3幢507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昱能科技持有其55%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根据截止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领储宇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确定的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为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系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扩产项目建设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领储宇能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领储宇能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计划。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089.77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8%和 4.1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光伏储能业务。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昱能科技2024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虹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领储宇能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